万年县规范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为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万年县规范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将全县土地按区域和地类划分,按省政府下发的文件标明土地补偿费价格,并在网上发布征地公告,增加了透明度,获得社会各界好评。
该县的土地补偿政策严格按赣府发【2011】126号文件精神执行,将全县分为4类区域,一类区域水田为30000元/亩;二类区域为28327元/亩;三类区域为27770元/亩;四类区域为27395元/亩,对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标准也作了明确的规定。
该县明文规定,征地补偿款必须如数支付给被征地的村组和农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和克扣。为此,该县国土局还在网上将有关信息及时发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此外,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该县规定,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且人均少于3分地的农民,均可前来领取失地农民证。据了解,失地农民领取该证件后,即可到社保部门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还可享受到就业、子女就近上学、承做企业附属工程等优惠政策。
[责任编辑:qww]
了解更多有关征地补偿常识,请点击:征地补偿首页
- 特别推荐:
网友评论
暂无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