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了建房手续却遭认定非法占地 村民被征地留"结"
平果一村民小组的51名村民被征地后,获得22块安置宅基地。因为其中25人不同意该方案(下称不同意户),宅基地便没有立即分配。谁知,方案一搁置就搁出两难问题:不同意户的11块宅基地被同意方案的村民(下称同意户)买走,可买地的同意户办了土地证建起了房子,又被政府部门认定为非法占地。如今,不同意户为了该得的宅基地四处奔走,而对同意户来说,他们建在买来的宅基地上的房子,又该何去何从?
不同意户:
拒签协议,宅基地被买走
1月11日,平果县马头镇原城龙村第五村民小组第二小组村民班先生对记者说,随着平果县城城镇的开发建设,2001年,他们小组被征用土地32.7亩多。根据补偿安置办法,被征地农户除了获得了若干经济补偿外,政府还划出7.6亩多地作为宅基地,分成22块,由51个村民共分。但有25人不同意安置方案,小组长冯先生等26人同意安置方案,双方各占了11块宅基地。因方案未获通过,当时宅基地没有具体分配。
2003年,不同意户得知22块宅基地全部被人挖地基建房了,建房的正是那26名同意户。他们随后发现,按方案该安置给自己的11块宅基地,已经“卖”给了同意户,对方已经办下了“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建房手续,而他们对此毫不知情。
班先生等不同意户向平果县政府反映宅基地被卖一事。2003年7月21日,平果县政府将反映材料转给县国土资源局。
同意户:
办了建房手续,却变非法占地
对冯先生等同意户来说,最郁闷的是,他们通过有关部门买来的地,并办妥了各种手续,建房后却被认定为非法占地。原来,2003年8月9日,冯先生等26人办理了全部22块宅基地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之后又从平果县建设局取得了城建规划许可,并陆续开始建房。
但他们建房的过程并不轻松。因为被不同意户举报,县国土、建设部门又多次出面干预、制止他们建房。最后,冯先生等户的建房行为被视作非法占地。之后,平果县政府多次下文,要注销冯先生等人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国土、建设部门也陆续发文,要求撤销、收回原先发给冯先生等人的相关证件,遭到同意户的拒绝。
冯先生等村民至今仍认为,这些宅基地是他们买来的,办理土地证也都经过合法手续,政府没有理由撤销。在建房多次被执法部门制止之后,他们也有怨言:为什么政府部门卖了地给自己,又办了各项手续,却一再判定他们是非法占地建房?
当初这些同意户为何选择买地?他们说,这些地都是连在一起的,如果不买下另11块地,大家都没办法建房;如果这些安置地一直不分配、不建房政府就要收回,而且地这么便宜,谁不想要?所以他们就商量,把全部22块宅基地由他们26人分完,但原本应该是属于不同意户25人的11块宅基地,按当时的地价留出15万余元给他们。他们这样做也得到了政府部门的认可,县政府曾发平政发(2003)73号表示同意上述方案。
国土部门:
不是卖地,而是重新分配
对不同意户反映的11块宅基地被莫名“买”走的问题,国土部门一份材料显示:因为22块宅基地分配不下,同意户也无法建房。之后,冯先生等人就商量把全部宅基地由他们同意户26人全部分完,对另外11块宅基地,他们按当时的地价出15万余元“购买”。这15万元购地款,至今仍存在国土资源局征地办的账户中。
今年1月18日,平果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培丰在电话中对记者表示,他认为这不是宅基地买卖行为,而是安置方案的调整和重新分配。“不同意户不签字认可,别人也没办法起房子,所以就把宅基地重新分配了。”
为什么冯先生等人又变成非法占地了呢?对此,李培丰在电话里没有作答。而记者了解到,2004年3月23日,平果县政府对班先生等人反映的情况作出批复:“该村小组未经村民大会讨论,将建房用地22块安排给已丈量土地的村民,违反了原征地安置方案的规定。”经研究,取消该小组22户建房用地手续,并要求由国土资源局收回已发的集体土地使用。
如何解开这个“死结”
冯先生等同意户感到他们也是受害者。2007年,冯先生等人将平果县政府告上法庭,要求判决县政府下文撤销他们土地证的行为违法,平果县、百色市两级法院裁定:该文件属政府内部公文,不具有可诉性,驳回了他们的诉请。
2008年底,冯先生等人又一次收到平果县国土资源局下达的《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后,将该局告上法庭。法院审理认定,冯等人的宅基地取得了《集体土地使用证》,该证在被撤销前具有法律效力,国土资源局程序违法。
冯先生等人又向百色市建规委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平果县建设局的有关文件,未获支持;又状告平果县政府,要求认定撤销土地证的政府文件无效,也被驳回。
如今,不同意户苦等的宅基地仍然没影,而同意户建的房子也面临被拆的困境。据了解,22块宅基地上的房子大都已建好,要重新分配,就得先拆除房子;如果另找宅基地,已很难再找到同类的地段;而不同意户多数不接受货币补偿。这个问题到底如何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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