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公告京兴政地征[2014]5-3号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大兴分局依据2012年4月19日的征地补偿安置公示【京(兴)地征[2012]2-1号至2-4号】结果拟定的征收土地方案,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13]36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实施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
土地征收实施单位:北京兴振顺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大兴新城兴华大街(芦求路-京良路)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
土地用途:市政道路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北起京良路,南至林校北路后向西接芦求路(详见该项目勘测定界成果图)。
三、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黄村镇义和庄村集体土地1.9435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耕地 0.0451
农村道路 0.0679
住宅用地 1.6847
交通运输用地 0.0363
空闲地 0.1095
合计 1.9435
四、征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采取货币补偿,征地补偿安置费标准为300万元/公顷,总计583.05万元。
五、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被征地村目前已无农业人口,故本次征地不涉及农转非人员。
六、青苗和地上物依照我市有关规定补偿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2014年2 月25 日
[责任编辑:q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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