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提高标准一举多得 将提速城镇化进程
在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并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业内专家推测,此次修改,主要内容是提高征地补偿数额,提高额度可能至少为现行标准的10倍。有专家表示,修正案草案获得通过,也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的尽快出台铺平了道路。
虽然还不知道能否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也不知道补偿标准最终提高多少,但可以肯定,提高集体土地征收标准是大势所趋,不可阻挡。
当前,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速,城市对土地的吸收和消化能力越来越强,需要的土地越来越多,而现有的国有存量土地远远不能满足城镇化发展的要求。不论是一线城市,还是二、三线城市,乃至县城,都出现不同程度的存量土地吃紧的现象,如果土地征收力度不加大,城市发展受土地限制,城镇化发展的进程将受到影响。但是,城镇土地扩张受土地补偿机制和标准的影响,阻力非常大。
不可否认,在城市化进程中,政府部门把农民的土地廉价征用后,通过简单开发后,土地就大幅度升值溢价,而农民手头的微薄征地补偿根本不够买房。单就这一点而言,城镇化进程农民受益甚微,而付出的代价很大——无住房,无生存来源。
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民渐渐认识到土地的价值,明白自己手里的土地有巨大的升值空间,于是,他们开始拒绝接受征地要求和土地补偿条件。农民权益意识的觉醒,直指土地补偿机制不合理、补偿标准太低,并引发了征地拆迁保卫战,直接后果则是激化了社会矛盾,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在这样的语境下,及时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既是对农民土地权益的尊重,是一次深层次的利益调整,也是农民权益的回归。同时,此举还是减少征地阻力、减少社会矛盾的需要,是加快城镇化进程的需要。可以预见,一旦农民对补偿标准比较满意了,当前征地拆迁中的诸多问题就将迎刃而解。因此,提高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意义不可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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