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决定书多了许多人情味
5月18日上午,当杨某看完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后附赠的“检察长寄语”时,满眼含泪地说:“这寄语充满了浓浓的关爱……我一定洗心革面,不辜负检察院对我的期盼。”
杨某是从海南来长沙求学的女孩子。3月30日晚,她用事先偷来的室友的银行卡支取了2500元现金。4月底,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雨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检察官审查此案时发现,杨某是个好学生,曾多次获奖。检察委员会研究认为,杨某一念之差犯罪,情节显著轻微,认罪悔罪态度好,不起诉更有利于教育改造。
不起诉的程序很简单,要起到教育作用却不容易。经过反复研究,他们决定在不起诉书后面加赠富有人情味的“检察长寄语”,寓情于法,以情动人,开展随案教育。副检察长蔡伯祥在“检察长寄语”中写到:“希望你不要辜负老师同学们的期望,以此为戒,吸取教训,好好学习,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能报效社会、报效祖国……”这不仅打动了杨某,也感动了其所在学校,学校领导主动与检察机关商定了帮教计划并给予杨某继续留校完成学业的机会。
据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张杰介绍,加赠富有人情味的“检察长寄语”,开展随案教育在该院已经形成制度,今后类似的案件将继续这样做。
[责任编辑:q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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