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判决书的有效上诉期是多少
法律咨询:弟弟是9月26日开庭宣判的,因故意伤害罪判13年,民事赔偿2787.26元.前天家里才收到一张通知书.写着案子的情况和赔偿金数额,案子里有5个被告,都每写名字,也没写刑事判决.最后写着不服本叛决的可在收到本判决10日内先向上级法院上诉.想问问懂法人士几个问题.1.他这个案子是否应该还有一张刑事判决书寄到家里? 2.这份通知是否算判决书?如果是,那是否可在收到通知10日内上诉?或是说要等还有一张刑事判决书下来后才能提起上诉? 3.刑事案件的上述期是怎么算的?,是宣判之日起,还是收到判决文书开始算? 4.不满法院判决,这个案子还能上诉吗?
律师解答:判决书一般都会在开头写<
(2008)X刑一初字第X号>>这样的字样。如果有就是判决书
上诉期是从你收到之日次日计算10日。能上诉
相关法律知识:
刑事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依据查明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对被告人所犯罪行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判决。刑事判决书应当写明:①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 籍贯、住址、职务、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否被逮捕、羁押日期等;②辩护人和公诉人的情况;③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④判决结果和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刑事判决一经发生法律效力,就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对一审判决,被告人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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