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崇安:探索听证制度提升执法办案公信力
“经评议,听证团认为犯罪嫌疑人胡某不具有社会危险性,无逮捕必要。”日前,在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检察院召开的审查逮捕案件听证会上,听证团发表了评议意见。
这次听证的是该院审查的一起盗窃案。29岁的胡某是位准新娘,今年4月,她头脑一热,偷了同事周某的银行卡,用卡里的钱装修新房、拍婚纱照,想把婚礼办得“体面”些。酒席订好了,请柬也发出了,没料到,在婚礼举行前一个月的时候,胡某被公安机关带走了。
案发后胡某非常后悔,其家人积极退还全部赃款,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并提出了取保候审申请。“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是考量捕与不捕的重点,由于胡某盗窃数额大,还曾经因为吸毒被行政处罚过两次,办案检察官对此十分慎重。为此,该院启动了公开听证程序,按人大代表、特约检察员、大学教授、社区矫正工作者、综治工作人员的类别,从听证人员库中各随机抽选一名,组成了5人听证团。在对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进行独立评议后,听证团向该院拿出了评议意见。最终,该院结合听证意见依法对胡某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
以往,该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一般靠书面审查,对社会危险性的评估大多委托司法局来进行。今年以来,该院探索试行听证制度,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办理涉及诉讼参与人权利救济的不捕、不诉、控告、申诉、民事监督等案件。该院建立了涵盖不同行业、职业、性别、年龄的听证人员库,不仅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还吸纳了专家学者、司法工作人员等各界人士。听证程序启动后,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按类别从中抽取,以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听证团,必要时再邀请与案件相关的人员参与。该院还对听证范围、听证程序等作了详细规定。
“兼听则明。通过公开听证,我们不但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也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声音,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执法办案的公信力。”该院检察长李赢说。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在办案中开展听证活动20余次,所作决定均得到了各方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