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采取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宁波***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余姚市城区*********号。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浙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路***号。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请求对被申请人在中国建设银行象山支行帐户内140万存款再次采取冻结措施.(银行地址:象山县丹城靖南路320号.)
理由:
因申请人诉被申请人货款纠纷一事,贵院因原告申请在2008年10月8日对被告的上述账户内140万存款进行了冻结,现在即将届满6个月,但诉讼尚未终结,为此特向贵院申请续冻。
此致
余姚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特别授权代理人:
2009/3/24
[责任编辑:q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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