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运输毒品罪取保候审申请书(家属用)
涉嫌运输毒品罪如对于乘客身上携带毒品的事实主观上并不明知,虽然多收几十元车费纯粹是为贪图小利,应及时申请取保候审.没有过不去的坎,及早拿起法律武器,积极行动才是对您家人、朋友最大的帮助。
取保候审申请书(家属用)
申 请 人:肖某某,女,19××年4月8日出生,住上海市某某路某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刘某甲,男,19××年12月11日出生,被羁押前系上海某某出租车公司驾驶员,现因涉嫌运输毒品罪羁押于上海市第二看守所
申请事项:
对刘某甲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事实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夫妻关系。
2010年1月2日被申请人刘某甲接上海市公安局某某分局电话通知前往配合调查后被羁押,于2010年2月10日因以涉嫌运输毒品罪被逮捕,现羁押于某某看守所。
据悉,被申请人刘某甲系在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前主动前往配合调查,到案后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且刘某甲对于乘客身上携带毒品的事实主观上并不明知,虽然多收几十元车费纯粹是为贪图小利。由于我们有一个9岁的儿子正在上小学,正是生理和心理成长的关键阶段,非常需要父亲在身边的关怀,而被申请人刘某甲的父母又与我们同住,二老身体都长期有病需要刘某甲在身边服侍。根据申请人平时对刘某甲的了解,被申请人刘某甲在某某出租车公司一贯表现良好,在工作中踏实肯干,多次得到车队领导的表扬,在家中敬老爱幼,是家中的顶梁柱,如果对其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因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52条之规定,特申请贵局变更刑事强制措施,对刘某甲取保候审,恳请核准为盼。
申请人自愿为刘某甲担保,依法履行保证人的义务。
此致
上海市公安局某某分局
申请人:肖某某
2010年2月某日
附:保证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结婚证复印件1份
[责任编辑:q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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