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程序 快速结审 三分钟审结一起醉驾案
审理一起刑事案件需要多长时间?如果说只用3分钟,也许没有几个人会相信,但这样的事就发生在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
13日,记者从二道区法院获悉,该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英,日前独任法官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庭审全程历时3分钟,当庭宣判,并在当日向被告人送达了刑事判决书。
3分钟审案 源于走了简易程序
今年1月,长春男子韩某某酒后驾驶吉A牌照小型轿车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韩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2.91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韩某某对于犯罪事实无异议。二道区法院结合实际情况,坚持解放思想、严格执法的司法理念,决定运用简易程序审理该起案件。
“在审理中我认为,被告人韩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依法惩处;且其当庭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刘英表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被告人韩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记者了解到,二道区法院今年年初制定了《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部分常见类型犯罪案件的会议纪要》,该起案件是他们实际审结的第一起利用简易程序快速结审的刑事案件。
“简”程序 没减被告方权利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包括4类案件,即同时具备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情形的危险驾驶案件、盗窃案件、交通肇事案件和信用卡诈骗案件。”刘英表示,案件具有共同犯罪,盲、聋、哑人犯罪等情形的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记者了解到,简易程序审理中主要遵循“三简化、二确认、一陈述”原则。三简化即程序简化、文书简化、卷宗简化;二确认即庭前确认被告人及辩护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有无异议并告知诉讼权利,庭审中确认被告人身份及是否自愿认罪;一陈述即庭审过程中确保被告人有充分陈述的权利。
节约诉讼资源 提高审判效率
刘英告诉记者,此次采用的庭审模式,得到了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检察院的大力支持,分管公诉工作的副检察长邵庭学亲自出庭支持公诉并当场表示,这样的庭审方式,既保障了公诉机关的监督职责,也提高了公诉机关支持公诉的效率。被告人韩某某称,在庭前自己压力非常大,恨自己一时糊涂酒后驾车,触犯法律,仅仅3分钟的庭审,既让自己终身难忘,又使自己能及时认识到错误,对自己行为的悔恨转化为接受改造的强烈意愿,感谢审判机关的人性化审判。
“实践证明,在充分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认罪认罚的轻微刑事案件,进一步简化庭审程序,可以有效解决案多人少矛盾,缓解办案人压力,节约诉讼资源,也是提高审判效率的重要途径。”二道区法院一位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今后他们将继续探索有关体制机制,为刑事案件简易程序速结审机制积累更多的有益经验。(长春晚报记者 徐微 通讯员 张玉卓 王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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