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离占有的动物致害
非基于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的意思而使动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脱离对动物的直接占有时,动物致害责任的承担者应当区别不同情形而定:
1、饲养的动物脱离占有而致他人损害的,原则上仍应由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动物致害责任。
2、饲养的动物脱离占有而被第三人以无因管理而直接占有的,对该动物所造成的损害,应当由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民事责任。无因管理人在管理动物时有过失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在向受害人承担责任后,可以依无因管理关系请求无因管理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3、饲养的动物脱离占有而为第三人非法占有时,原则上应当由非法占有人承担民事责任。但在动物致害责任中,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有过错的,构成共同侵权,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与非法占有人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然后他们之间再依过错程度分担责任。
4、饲养的动物脱离占有而回复野生状态的,此时的动物不应当再视为饲养的动物,而应当按野生动物看待;对于这类动物的致害行为,原来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不再承担责任。饲养的动物脱离占有后是否回复野生状态可结合以下三个因素加以综合判断:
1)饲养的动物脱离占有后的生存方式;
2)饲养的动物脱离占有的时间长短;
3)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在动物脱离占有后是否妥善地尽到了寻找义务?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能阻止动物回复野生状态而放任其转入野生状态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仍应对其承担动物致害责任。
[责任编辑:zs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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