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购物时被纸箱砸伤 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未获支
顾客到超市购物时,正好被货架上掉落的纸箱砸到,虽然超市即送顾客去医院检查并上门看望,但顾客仍不满,起诉要求超市赔礼道歉并赔偿抚慰金。日前,杨浦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家住杨浦区的王女士于2004年4月23日到鞍山路一家超市购物时,货架上的纸箱掉落下来,正好砸到王女士头部。事发后,王女士称不舒服,超市即送她去新
华医院就诊,经头颅CT检查,未见王女士颅内有明显外伤性改变。当天,超市又买了水果上门看望了王女士,并于几天后再陪王女士去复诊。今年4月,王女士以事发后超市未采取积极和负责的态度处理此事为由,向杨浦区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事发后,超市已用行动向王女士致歉,且从验伤诊断来看未对王女士造成严重后果,故驳回王女士诉讼要求。
[责任编辑: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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