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公司年报公示制度问答
2014年起,国务院废除年检验照制度,实行年报公示制度,由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主报送自己的经营和信用状况,同时向社会公示,由社会进行监督。根据国家相关法规,2013、2014年度年报须于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为帮助广大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时了解新实行的法规政策,按时完成年报,5月20日北京市工商局的荆颖、北京工商局企业监督处程鷁针对大家比较关注的热点,一一给予了解答,法务之家小编从中筛选出来27条常见的问题供大家参考:
Q1、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和实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何填写?
荆颖:根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需要填写股东及出资信息。认缴出资额是指公司股东自行约定并载于公司章程中的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认缴出资时间是指股东缴纳认缴出资的最终时限,实缴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是其已完成缴付出资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每个股东的认缴及实缴情况有一条信息记录,为截止年度报告年份12月31日的累计数额。如股东尚未缴付出资,则实缴金额填0,实缴时间选择12月31日。
Q2、个体工商户如何报送年报信息?
程鷁:个体工商户报送年报信息有两种方式:第一种、选择对外公示其年报信息的,可以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在线填报;第二种、选择不对外公示其年报信息的,可填写纸质年报表,递交到所属工商所。
Q3、私营企业年度报告中从业人员栏目中高校毕业生是指什么范围?
程鷁:这里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填报年度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Q4、企业公示信息填报时,忘记密码怎么找回?
荆颖:在登录首页有“找回密码”的选项,先验证,再重新设置密码即可。
Q5、年报在网上提交完之后,还需要拿着资料去工商局办理吗?
荆颖:您的企业在完成年报公示后,信息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立即对外公示,企业对申报信息负责,工商部门也不再对企业信息进行审核。您无需再向工商部门提交任何纸质材料,工商部门也不再加盖戳记。
Q6、请问农民专业合作社什么时候开始年度报告?
程鷁:农民专业合作社2014年度年报的填报时间为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
Q7、企业做变更登记与报送年报信息冲突吗?
程鷁:不冲突。涉及到需要公示的信息,请在登记变更后20个工作日之内,通过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北京)进行公示。
Q8、在年报系统中什么是CA用户?
荆颖:CA用户是经北京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授权的用户,使用CA证书可直接登录,保障网上申报的安全性与真实性。该证书不仅可以申报年报公示,还可以进行纳税、缴纳社保金等。因此,建议企业使用CA证书申报年报公示信息。
Q9、行政许可文件无有限期怎么办?
荆颖:如行政机关授予的许可文件无截止日期,企业只需填写有效期的起始日期即可,结束日期可以不填。
Q10、个体工商户未能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怎么办?
程鷁: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的规定,未报送年度报告的工商户将被标记为异常状态。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补报纸质年度报告并申请来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Q11、企业即时信息需要报送哪些内容?
程鷁:企业即时信息主要需要报送五类信息:1.股东出资信息。2.股权转让信息。3.行政许可取得或变化信息。4.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5.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Q12、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需要年报公示吗?
荆颖:凡在北京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均要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要求,报送年报公示和即时公示信息。因此,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也应年报公示。
Q13、企业年报如果作假怎么处罚?
程鷁:如果企业年报作假,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在查实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之内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情节严重者,有关部门将依照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Q14、企业资产状况可以不对外公示吗?股东们各自认缴或实缴的情况自愿公示?
程鷁:企业资产状况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公示或不公示,股东认缴或实缴的信息必须公示。
Q15、请问企业年报公示要求企业必须公示的信息有哪些呢?
程鷁:个体工商户主要报送下列信息: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2.生产经营信息。3.网站网店信息。4.联系方式等信息。
Q16、员工不会弄,能去工商所报吗?
程鷁:如果员工不会弄,可以去管辖工商所请工作人员帮忙指导填报。
Q17、企业资产信息可以不公示吗?
荆颖: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资产状况信息,即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等信息,企业可选择是否对外公示。但要保证填写内容的真实、准确。
Q18、请问如果企业未按规定履行公示义务,将来会受到那些约束?
荆颖:我市的信用约束机制正在健全过程中,企业信息是重要的考量因素,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企业,工商部门依法将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或者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部门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向社会公示,并区别情况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Q19、请问,股权变更信息如何填写?
程鷁:股权变更信息的填写方式是:如果股东股权发生变化,填写其股权变更前比例、变更后比例及此次变更时间。
Q20、公示的年报,在哪里能够查到?
荆颖:在北京市工商局网站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里,搜索企业名称(或注册号),查询企业年报公示信息即可。
Q21、企业年报的所有信息必须对外公示吗?
程鷁: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年报的信息一共有七类,前六类信息必须对外公示,包括1.企业联系信息。2.企业存续状态信息。3.企业投资信息。4.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信息。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信息。6.企业网站网店信息。
第6类信息,即企业资产经营信息,可由企业自主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Q22、企业填报信息后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的审查才能对外公示呢?
程鷁:企业年报信息无需经工商部门审查,直接对外公示。所以,企业报送的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须由企业自行负责。
Q23、什么情况下填写即时公示信息?
荆颖:当年度,如果企业信息出现了以下六种情况:①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变化;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③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④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⑤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⑥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企业应当自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进行公示。
Q24、请问,对企业报送并公示即时信息有什么时限要求?
程鷁:即时信息形成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之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Q25、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发现公示信息不准确,该怎么办呢?
荆颖: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发现其公示的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更正信息应当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更正前后内容同时公示。因此,请企业谨慎填报,尽量避免发生填写错误的问题。
Q26、2013年度年报公示也需要做么?哪些企业、个体工商户需要参加2013年度年报公示呢?
荆颖:2013年12月31日前在北京市工商局登记注册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需要报送年度报告,并对外公示。
Q27、如果发现企业公示的信息不真实或对其有疑问,怎么办?
荆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企业公示的信息虚假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举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予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告知举报人。
[责任编辑:柳叶飞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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