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结石手术导致肾被切除患者起诉医院获赔23万多元
安徽省郎溪县中医院进行尿结石治疗手术中出现医疗过错,导致患者胡某右肾被切除。此案由郎溪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医院存在医疗过错,赔偿患者23万余元。近日,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
郎溪县法院审理查明,
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身体健康权、财产权受法律保护,因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行为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由此判决医院赔偿胡某各项经济损失23万多元,扣除已支付14万元,还应支付9万多元。
郎溪县中医院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宣城中级人民法院近日终审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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