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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市场化”:NGO公益的终结?

2016-05-30   来源:发展观察   作者:吉家钦   参与人数:1883人   评论:
        


  从徐永光先生不断重申“公益市场化”的主张,到黑光救援队强调免费公益而“因言获罪”,关于“公益市场化”的纷争在公民社会领域(下称NGO领域)持续发酵,在这个过程中,各方大佬你方唱罢我登台,一出比一出好看。其实,有人曾质疑双方在不同频道对话的效果,但是“一个主题、各自表述”本来就是百多年来人文社科辩论的传统。

 

  据我对整个过程的观察,“公益市场化”的异见者并非全然否定公益市场化,他们更多的是从行业背景、公益与市场的逻辑、理论立基及实践路径等维度来辨识“公益市场化”的边界,旨于维护NGO公益作为社会有机组成部分的独立地位及整全的价值取向;而非常诡秘的是,徐先生及其粉丝始终采取以不变应万变之策略,象下达纲领性文件一样不厌其烦地重申“公益市场化”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大有舍我其谁的气场,而“黑光事件”则被认为是这种气场的另外一种现实演绎。

 

  气场十足者一般都是“麦霸”,而当他们不断地重复某句台词时,听众一定要当心他们下一个包袱抖出来的是什么。当然,我们不该以最大的恶意去揣测别人的用心,不论何种的言论或思辨都应推到现实脉络和话语情境中加以观察与检查,才能做出即便不客观却至少是恰当的结论。

 

  企图给公益特别是中国的公益做出清晰的界定是件很不靠谱的事情,但是如果不对此有所辨识的话,我们的讨论就会失去一个有效性依据。

 

  尽管在终极意义的角度,公益(公共利益)主要通过提升共同体利益来对个人利益有所增益,但它又是抑制某些个人利益的正当理由,所以“公共利益” 如不能通兑为个人利益,则是虚构的。但是,边沁及其继承者们最终未能敲响公共利益的丧钟,因为各国政府均以通行的或特殊的形式在法理上给公共利益以法律事实地位。

 

  基本上,我同意在这场辩论中表现出色的各位选手对“公益”的理解,但是我另外一个看法是,由于所处的位置不同带来价值取向的差异,政府领域、市场领域和NGO领域对形式相同的“公益”的利益性表述是有所不同的,其中NGO领域的“公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与正义,比如弱势群体公共服务供给方面,政府一般会重视和政绩相关的指标,企业会首先关注收费和盈利的问题,而NGO则强调弱势群体的参与和受益等。同时,在NGO领域内部,“公益”一词也有着多元化的利益性表述,如慈善、公益、公民社会等,这就是所谓的“公益是个筐,啥都往里装”。当然,这和各自的理论立基、实践路径以及价值判断的相通和不同有很大的关联。以上种种,清晰地表明了独立性和多样性是NGO领域本身具备的特质。

 

  但是,中国NGO领域的发展有其“中国特色”的一面,特别是近几年来,国家政府通过制度安排和政策影响逐步收窄NGO的行动边界,并尝试对其实践价值进行重新编码或阉割,企图使其成为可控制的操作机器,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NGO领域公益实践的工具理性思想。我认为,政府在这方面的努力没有白费,比如NGO领域的工作被约化为符合政府价值立场的所谓“慈善”与“公益”,NGO实践活动被收窄为“在规定范围内做规定动作”等,均可作为NGO现实处境的写照。比较令人担忧的是,NGO的核心价值和从业者的“反身性”在这个过程中慢慢流失,价值迷失、被矮化和自我矮化成为这个领域的一个新常态。

 

  我国虽然以传统社会的面目与市场经济对接,但经由短短的三十几年,市场经济已然成为国家发展的决定性力量,它不仅为人们带来丰裕的物质财富和现代文明,且有力地刀刻着这个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与思维形态。可以说,一个不自由的市场经济体系已从中国社会的一种形态转变为中国社会的基本形态,正如卡尔。波兰尼在《大转型》中所描述的一样,“社会关系嵌入市场经济体系之中”,中国社会正在全面踏入“市场社会”。

 

  NGO领域作为社会系统的一个有机部分,虽自成一体却又整体性嵌入“市场社会”,这几乎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比如,公益链条上的各行动主体具备市场主体特征,公益资源虽具社会性却是市场化的结果,NGO组织管理与组织运营普遍借用企业机制,并在社会实践层面逐渐引入商业模式等,都被视为公益市场化的明证。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社会企业、社区支持农业、互联网+及众筹、政府购买服务等公益模式的兴起,公益服务(产品)商品化甚至是公益组织企业化的趋势日益凸显。

 

  在我的理解里,公益市场化是指在保全NGO领域的独立地位和整全价值取向前提下NGO向市场和商业靠拢与学习,引入市场机制与商业模式以引发公益创新、提高实践效用的一个过程。我认为,“去道德化”与“去行政化”只是公益市场化的另外两个子目标而已,但是目前看来,公益市场化在这两方面的促进作用非常有限,其根源在于公益市场化和“去道德化”、“去行政化”不具符合中国国情的直接因果关系。

 

  在严格意义上,“去道德化”不是要把道德逐出公益领域,而是要减少公益的道德驱动和消除对公益的道德绑架。总体上看,被视为市场化表现形式的公益职业化和专业化对公益的道德驱动和道德绑架的确有所抵减,但是作为一种传统观念或意识形态产物的道德驱动与道德绑架具有固化与保守的特点,这使得去道德化的过程显得极其漫长。另外,亚当。斯密认为,道德和契约是市场精神的一体两面,在我看来,道德更是公益精神的不可或缺部分,所以去道德化不能做“把孩子和水一块泼出去”的事情。在市场化和去行政化的关系方面,我同意公益市场化可以去行政化的观点,即NGO通过公益市场化获得某种自由,从而把权力从业界挤出,比如,被视为公益市场化表现形式的中国公益职业化和专业化的确对权力有所反制,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这种效果确实有限。总体上看,迄今为止的公益 “去行政化”其实就是政府自导自演的一出戏,从表面上看,政府显性权力逐渐撤退,而实际上政府对NGO的隐性控制逐步加强。关于这一点,笔者就不便多说了。

 

  基于以上两点分析,我对公益市场化的期待不是什么“去道德化”与“去行政化”,而是希望通过市场化激发NGO行业活力、提高公益实践效能并促进NGO同仁在价值观层面学习。

 

  自由主义者笃信,市场经济就是自发秩序而非社会建构,关于这一点,至今为止的公益市场化已给出某种程度的证明,可以说,公益市场化是公益与市场主动相互投怀送抱或是市场强力向公益渗透的结果,而非制度安排或其他外力干预。事实也同样表明,除了我等少数人对公益市场化的工具理性的功能及其效用持保留态度外,这个领域的绝大多数是愿意以独立的身份去拥抱市场化的。

 

  很奇怪的是,在这一波“公益市场化”的喧嚣中,反对的声音竟能响彻云霄。我认为,纷争的焦点并不是“公益需不需要市场化”的问题,而是“公益需要怎么样的市场化和公益市场化的边界又在哪里”的问题。简言之就是,人们担心,NGO公益能否在另有目的的“公益市场化”的人为造势中守住其价值立场、以及独立性和多样性。既然这样,我们不妨把徐先生及其粉丝的话语及观点放入中国NGO的背景脉络中加以检查,判断一下人们的担心是杞人忧天还是事出有因。

 

  1。自我矮化的“公益市场化”前提和框架

 

  刘韬在《警惕公益市场化》一文中曾对此有过极为深刻的分析,他认为,去政治化使得NGO成为一个“服务供应商”,从而满足“可市场化”的要求,这样的自我矮化就是徐先生及其粉丝为“公益市场化”设定的前提和框架,关于这一点,我非常认同。中国的NGO领域的职业化和专业化过程,其实就是政府通过制度安排和政策影响去NGO专业价值的过程,而其釜底抽薪的做法更是令业界内部谈政治色变,人人对此噤若寒蝉,因此我们也不难理解徐先生及其粉丝为何发表了一系列与时俱进的言论,如“市场本是是一个中性概念”(见《公益要去行政化、道德化,不可去市场化》)、“去行政化就是去政治性”(见《市场化是中国公益的唯一出路》)等等。

 

  我们且不议其寻找政治安全背书的用意何在,就其表述本身来看,已经充满不少低级谬误。我们知道,任何的概念在理论上都是中性的,但某些概念中涵盖的价值观或政治性会在具体的话语系统或社会实践中有所释放,比如NGO的公益实践本质上就是价值介入,非常强调实践的价值取向,其实,市场也是一样的,当我们谈市场化可去道德化与去行政化时,其实就是在谈市场的价值取向。

 

  因此,如若忽略了这一点,那么NGO存在的合理性就必定弱化,因为NGO论资源及资源整合能力不如政府,论实践效率不如市场,你凭何和人家三分天下?而“去行政化就是去政治性”的说法更是让人哭笑不得,去行政化指的是公权力从NGO领域撤出的过程,这和NGO本身有无政治性有何关系?难不成认为 NGO去政治性是其去行政化的必然代价?--不排除有这种交换的可能,但按你们的“市场化”套路来看,如果这种交换不是自愿和等价的,我们就不能承认它的正当性。

 

  我只能这样认为,所有的错判与谬误,只是急于为所谓的“公益市场化”提供一个假设前提和框架,而这种附炎趋势的做派本身就是一种“自宫”的节奏。

 

  2。背离NGO价值立场的“公益市场化”逻辑

 

  正如我前面所讲,公益市场化如能保全NGO领域的独立地位和整全价值取向,那么公益市场化---哪怕“化”成灰,都有其合理与必要的一面,这就是我所理解的公益市场化的NGO立场。但从“黑光事件”、徐先生发誓不为免费培训提供帮助以及《市场化是中国公益发展的唯一出路》一文的观点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的业界“大佬”似乎已经从倒霉的NGO领域成功脱身,成为一名彻头彻尾的“生意人”或者市场经济代言人--如果他们还在,那也只是挂羊头卖狗肉,他们“公益市场化”的主张,准确来说应该是“市场公益化”。

 

  前些日子,有位长期从事公益研究的香港学者对我说,当下大陆的公益领域玩得真玄乎啊,NGO人士站在市场的角度玩社会企业,商业人士站在公益的角度玩“公益市场化”,只要是和公益有关的,不和市场和商业沾上一点边,你都不好意思出来见人。此话真实地指出当下热火朝天的以商业模式为样本的社会创新的症结所在。我发现,大家在谈市场化时都往往忽略了一点,那就是NGO公益的专业化也是公益市场化的一种实现形式,专业不仅看重解决问题的能力,更加强调专业的价值立场。在这个角度看,跨界合作就是坚守各自专业价值立场基础上的不同专业能力的整合和运用。但是中国NGO公益跨界合作的现实是,外部专业对公益专业的主导与公益专业对外部专业的依赖,如今美其名曰的所谓“公益市场”无外乎也是这个模式。

 

  NGO是一个独立的、多元的领域,行业者在社会的不同领域以不同的方式服务于社会,其中很多的社会服务及产出结果(如环境保护、政策倡导、弱势群体服务等)是不能简单使用市场逻辑、市场指标来框定与衡量的,如若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你就别瞎参乎瞎指挥了,要知道,主动向别人学习是一种美德,而瞎参乎瞎指挥在很多时候就是一种恶行;如若你认为某些NGO因无法实现所谓的“公益市场化”而消亡是死得其所的话,那也没人怪你,因为你屁股坐在另外一边。但是我始终确信,NGO因价值坚守、独立与多样而形成的公益生态,是人类社会健康发展的主要基石。

 

  3。市场化中的工具理性取向

 

  徐先生在《公益要去行政化、道德化,不可去市场化》指出,免费的公益服务也是市场化的表现之一,因为它符合市场的“自愿与等价交换”原则,并举出了很多生动鲜活的例子。但接着下来画风一变,徐先生又很快地理性过来,果断地和免费的公益培训决裂。有人认为,徐先生这种“前嘴不搭后话”的说法其实是在潜意识里把“公益市场化”窄化为收费服务。

 

  其实,这不是全怪徐先生,因为这也是经济学实证科学观在起作用。米塞斯说过,“只有经由货币表现出来的市场价格才能为理性计算的可能性提供基本条件。。。从而保证资源的最佳利用及其高效率”,由此引申出来的精髓就是工具(经济)理性。说得明白一点就是,不管经济学理论多么的高大上,如果不能约化出可控制和可量化的标准,那么就无法证明理论知识的可信度和经济实践的有效性,于是实证主义科学观被引入经济研究领域,并造成工具(经济)理性驱逐价值理性的情况出现,例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效率轻公平”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毫无疑问,工具理性为人们的理性计算提供基础,有力地促进人类社会物质财富的增长,但是它也像盘旋在人类社会上空的一只幽灵,准备随时作恶。当然,这也招致了马克思、哈贝马斯以及波兰尼等一大波哲学大咖的痛骂,其中,大家一致认为,工具理性的一个严重后果是造成人与社会的“异化”。

 

  其实,就像前面所讲的,自公益职业化与专业化以来,NGO领域普遍出现“要活命不要使命”的现象,这就是专业价值被工具理性(经济理性)驱赶或者是工具理性与权力合谋的结果。因此,如果市场化的引入仅是以收费或经济增长作为重要目标甚至是唯一目标的话,那么对NGO领域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我认为,人的自由和平等本是市场经济的核心精神,也是公民社会的传统,这就是两者在价值观上的共通之处,所以NGO公益市场化应该关注价值理性的输入,促进人们的“反身性”和在价值观层面的学习,只有这样,NGO才有可能摆脱来自权力与市场的双层规训。

 

  4。公益组织寡头化与NGO公益归回市场的悖论

 

  如果“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能够在NGO领域发生作用的话,我预估,未来中国80%以上的NGO都将必死无疑,因为目前中国八成以上的NGO均面临着两种困境:一是“半休眠”状态,即有事就开工、没事就歇菜;二是缺乏创收与筹资能力,日子过得捉襟见肘。可以推测,最后活下来的不足20%的NGO 就是寡头公益组织,其中包括现在活着很滋润且又能呼风唤雨的“招牌式NGO”,当然,几乎所有的GNGO即便不能市场化也将自动获得“免死金牌”--而这一点,和徐先生的判断将有所出入。

 

  按卡尔。波兰尼的“嵌入”观点,中国作为渐进轨迹的案例,在自由市场制度尚未完善之前,传统的权势结构非但不被被市场机制所驯化,反而嵌入其中并显化为获得资源的优势,进而造成社会不公平现象的加重。由此看来,公益寡头一旦出现,势必在不健康的“市场社会”中获取公益资源垄断地位,并和资本及权力形成新的利益集团,也将带来譬如公益精英阶层化并附庸于企业与权力,公益和权力迅速合谋,摄取公共资源,侵犯公民权利等社会问题,最后的可能就是NGO 正式终结,社会回归政府和市场本位。

 

  我想,对于未来NGO领域这片空旷大地上仅存几棵大树而其他寸草不生的图景,我们的政府是乐见其成的。

 

  另外一种情况是,NGO还是NGO,但基于增收所带来的生存压力,他们会抛弃一些不能“市场化”(不能盈利)的公益服务--哪怕这些服务对社会极为重要,集体向“企业化”转型,最终NGO主权沦丧,被市场整体“收编”,NGO这个曾打着公民社会旗号的“孩子”终于回到市场经济这位“生母”身边。但是我们要知道,NGO公益的任务之一就是要弥补市场的失灵,在这个角度看,无论是“公益市场化”还是“市场公益化”都无法解决市场失灵这个问题,因为这本来就是一个悖论。

 

  我从不质疑公益市场化追求经济目标的合理性与正当性,因为从某种程度上看,NGO的独立性、创新性和财务自由是高度相关的,但除此之外,NGO 公益应该有更高、更多的的价值追求,所以我们一定要走出“市场化是公益唯一出路或最终出路”的迷思。在这个时代里,NGO公益不仅要市场化、社会化,更需要思维与视野层面的“现代化”,只有这样,NGO才能摆脱来自体制与市场的局限,从而保全其独立地位与整全价值观。

 

  我记得,福山曾在其著作《历史的终结》中悲喜参半地预言:自由民主和市场经济将在未来大获全胜,人类的历史到此终结,人类也因此失去想象的必要性。我不知道,徐永光先生在做“公益市场化”讲话时,是否也像福山一样笃定自信,但我应该想象得到,当时他的脸上不挂一丝的忧伤。

 

  如若这般,那也没有关系,因为即使历史终结了,公民社会的想象还得继续。

[责任编辑: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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