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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被偷”,我们错怪运营商了?

2015-11-12   来源:腾讯评论-今日话题   作者:闻嘉   参与人数:263人   评论:
        


  很多用户觉得流量越跑越快,怀疑被“偷走”

  在千呼万唤之下,三大电信运营商终于从上月起实行“手机流量不清零”服务,用户当月手机套餐内未使用完的流量不清零,可转至下月继续使用。尽管只是从单月流量清零变成双月清零,运营商确实有所让利。那转存的第一个月,用户多出多少流量呢?

   11月1日,华西都市报在微博上发起“手机月流量不清零,你还有剩吗?”的调查,结果在943位参与问卷调查的市民中,83.6%的人表示不仅没有剩, 还“多用了一大截”。事实上,三大电信运营商开始推出 “流量不清零”业务后,全国多地不少用户就吐槽这个月流量用得“飞快”。据某舆情监测数据显示,从10月8日至10月29日15时期间,“流量跑得快”的 相关媒体报道就达到了128篇,转载次数更是突破3000次。类似“9天用完了平时30天的量”的吐槽在社交平台更是随处可见。

   本来满心欢喜地等待着当月没用完的流量能成为下个月的“福利”,但很快发现“清零不清零,流量只剩零”。还是自己的手机,还是以前的玩法,流量跑到哪里 去了?舆论矛头齐一指向运营商,人们怀疑,流量消耗过快,是电信运营商在背后做手脚,偷跑流量。毕竟当月“流量不清零”是在总理多次喊话、国务院及工信部 门的推动之下,坚持“月流量不清零会影响业绩”的三大运营商才松动的。不得已将到嘴里的肉吐了出来,自然要找机会补回来。

  造成流量消耗快原因众多,但并非运营商背后做手脚

  运营商的计费系统不会轻易修改,曾有“网友曝移动偷流量”被证实是乌龙一场

  所谓手机流量,简而言之,即手机与服务器之间交换的数据大小。在坚持运营商偷跑流量者看来,作为移动数据业务价值链的主导方,电信运营商利用此次系统改造之便,使用技术手段偷跑用户流量似乎是不费吹灰之力的事情。但是情况真的如此么?

   整个流量计费系统包括两方面,一是计量,就是计算使用了多少流量,另外一个是计费,根据计量得出的数字算出相应的费用。所谓的“流量不清零”,改变的是 流量表的统计周期,这只牵扯到计费规则的变动。用户使用了多少流量,计量环节上并没有变化。至于修改用户流量数据(就能改变流量速度)也不现实,首先,工 信部对其有常态的监管举措,所有流量计量设备都是经过检测核查的,不会突然间走快或者走慢;其次,修改用户流量数也是件得不偿失的事,独立电信行业分析师 付亮就表示,运营商如果是为了“黑”用户的流量,其改造系统需要投入的成本,比偷流量带来的收入要更多。

   近日,网友“我是马甲马老师”的质疑被当作运营商 “偷流量”的证据广为传播。“我是马甲马老师”微博指出,10月9日-20日其人在国外,且取下SIM卡并未使用,仍“被消费”了数百MB流量。这一证据 引发了公众大量对运营商的追问。但随后经过证实,所谓流量偷跑其实是“乌龙”事件。该用户使用的第三方流量统计软件(360手机卫士),记录的是在其手机 上被消耗的全部流量,包括由国内和国外手机卡所产生的两个部分。

  流量突然增加有多种原因,包括网速提高、消费习惯以及手机应用

  既然运营商没有“黑”用户的流量,流量都去哪儿了?为何原来月月有富余的流量不够用?粗略来看,出现流量走得更快的原因主要来自网速提高、消费习惯以及手机应用等三方面。

   现在越来越多的用户换成了4G业务,其网速更快,与 3G相比相同时间内浏览内容更多,流量消耗肯定也更多。根据工信部公布的通信业经济运行情况,2015年1-9月我国移动互联网接入总流量累计达27.9 亿GB,同比增长99.4%。其中,手机上网流量前9个月累计达到25.0亿GB,占移动互联网总流量的89.7%,并实现连续9个月实现翻倍增长;在用 户层面,由于流量使用习惯逐渐形成,且4G流量资费大幅下降,用户对资费的敏感度减弱,常开数据服务,即使有WiFi时也不切换的现象增加,导致使用流量 明显增加;至于手机应用,不只是老“流氓软件”,很多“正牌”应用软件同样也“偷吃”流量,为及时提醒用户更新和推送各类消息,其一般都是自动连接网络和 更新的,流量悄无声息地“被消耗”。

  实际上,随着网速和网络覆盖不断提升,用户流量越用越多,是一个长期的趋势。

  尽管流量“跑得快”的责任不能归因运营商,但其也不能置身事外

  用户处在明显的技术和信息弱势,运营商应避免其造成更大的损失

  平心而论,公众的质疑和诘问,更多其实来自于运营商处理方式欠妥当。当手机超出约定使用流量时,运营商为何不能及时提醒或关闭用户的流量业务,避免其造成更大的损失?

  世界很多国家都出台了各种措施避免用户被电讯公司 “抢劫”。在澳大利亚,根据《电讯消费者保护法则》(Telecommunications Consumer Protection Code),当客户的数据流量、电话时长和短信条数的使用量超过许可的50%、85%和100%时,所有的电信运营商必须在48小时内通知客户。

   虽然我国还没有电信法,但手机用户和电信运营商是一种电信服务合同关系,既受《合同法》的调整也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制。当用户手机超出约定使用 流量时,电信运营商应及时通知手机用户套餐流量的使用变化情况,以便用户合理安排手机套餐流量的使用。并且,工信部在2012年的7月1日起全面实施《关 于进一步加强电信服务用户消费提醒工作的通知》中,也明确了业务办理、套餐限量消费等12项消费行为的提醒,以解决手机流量的问题。但是在实际操作时,电 信运营商往往没有依规办事。

  非但未避免用户利益遭受损失,处理起投诉也是挑软柿子捏

   为什么在流量问题上消费者与运营商矛盾频发?在中国通信业观察家项立刚看来,部分原因在于,语音业务用户一个月打了多少分钟其自己心里有数,但流量业务 则不同,流量包使用了多少,使用哪些项目产生的流量,流量“流”到哪里去了,消费者无法直观感受,自然需要运营商予以详细解释。对此,《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第八条有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这个“真实情况”包括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

   但法律规定的“明白消费”,在三大运营商这里成了一笔糊涂账。因为是糊涂账,无论你的流量是多么的离谱,工作人员都会告诉你流量是正常的,“3小时用 23G流量是完全有可能的”。用户不是专业人士,对于复杂的网络使用、流量计费等专业知识很有限,处在明显的技术和信息弱势,面对处于绝对垄断地位的三大 运营商,你的选择只能是要么认了,要么不用。

   即便处理投诉,运营商也是看人下菜碟,甚至有挑软柿子捏的倾向。据媒体报道,重庆一联通用户手机异常,一天跑了近1G流量,投诉客服后,却得不到合理解 释。反复投诉后,客服人员赔偿了他80元话费了事。80元虽不多,却是当地联通给流量有争议用户的最高话费补偿。流量超出后,有的用户要多交钱,但反复投 诉的用户反倒能得到赔偿,虽然这种补偿式解决,站在运营商的角度,是基于工信部《2015年电信行业行风建设暨纠风工作的指导意见》对电信运营商严控电信 用户申诉率和严厉打击不明扣费的考核。但难免让人感叹,有些时候并非因为超流量原因不同,而在于用户会不会“闹”。这恐怕仍然是运营商出于利益最大化的考 量,而不是真正按规则办事。这样做不仅对用户不公平,也有损运营商形象。

  结语

  或许这次是用户“误会”了运营商,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运营商为啥洗不掉“偷流量”的污名?这本身也是一个问题。 腾讯评论-今日话题

[责任编辑: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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