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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委15条禁令严打择校 以权入学被叫停

2014-07-22   来源:新华网   作者:   参与人数:65人   评论:
        


     被称为“史上最严择校禁令”的2014年版北京入学规定昨日由北京市教委正式发布。

    被称为“史上最严择校禁令”的2014年版北京入学规定昨日由北京市教委正式发布。这份名为《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中严明纪律的若干规定》的文件共15条,其中明确提出,严禁区县、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切实解决“以钱择校”问题;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坚决杜绝“以分择生”的行为;抵制入学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坚决杜绝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以权入学”的不良行为。不少业内人士称,今年小升初想择校是没戏了。

    取消点招等形式的违规招生

    “点招”是小升初公开的秘密。往年小升初时,一些中学将考场设置在学校外变相组织选拔性的考试,这是很多小升初家长们都知道的事实。为规避风险或掩人耳目,有的中学甚至聘请非教育工作者监考。公立中学约请培训机构通知考生参加考试,或请民办校命题、阅卷选拔学生等,在往年的小升初进程中已是心照不宣的潜规则。

    不过,这种违规的选拔方式今年将被刚刚发布的“十五条禁令”文件所终结。这份文件明确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违规以任何名义举办选拔学生活动。不得以举办夏令营、冬令营、校园开放日、亲子活动等任何形式及寄宿制学校名义选拔学生。学校不得允许培训机构到校进行各种测试和招生。严禁公办学校通过民办学校选拔学生,民办校不得为公办校筛选生源提供帮助。

    一位资深教育观察家分析说,今年的文件是硬性的“规定”,每一条均是举例说事,直指实质性内容,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十五条禁令”文件几乎涵盖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中可能违规招生的各个层面。对于提前招生、“点招”、掐尖招生等往年学校惯用的方式,今年将被明令禁止。“十五条禁令”中指出,严禁学校违规提前招生和点招学生;严禁初中校违规在小学非毕业年级招生;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掐尖”招生。对于文件出台前的“点招”,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说,今年公立校的任何“点招”均无效;办有民办初中的公办校只能将其“点招”的学生计划纳入其民办初中校的招生计划名单之中。

    对于大多数家长来说,通过特长择校是最普遍的选择。而今年文件也对特长生进行了明确规定:除市教委批准的可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的学校外,其他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且不能跨区。

    入学后再转学择校被封死

    由于多条禁令严格规范了今年的入学工作,不少人便打起了学籍管理方面的算盘。不少家长认为,在入学时择校难度太大,不如开学后再想办法转学择校。对此,文件也明确指出,初中校不得违规接收未正常办理入学和学籍登记手续的学生。加强学籍管理,严禁学生与学籍分离,学校不得接收无学籍学生,不得违规接收二次流动学生。此外,今年北京市启用小学入学系统和初中入学系统。这套系统首次把学生的信息采集、升学的过程,以及学籍的生成进行了同口径对接,犹如一个GPS定位仪,每一个学生的入学属性和痕迹都全程记录,整个环节可监控可记录。

    此外,今年将严禁学校自行组织招生和变更计划招生。也就是说,学校的招生计划是多少就招收多少,不许随意增加和减少计划。小学、初中必须按区县教委制定的招生计划、划定的学校服务片区、通过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接收学生。

    彻底斩断违纪违法利益链条

    “十五条禁令”还对教育系统的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提出了要求,明确他们要严格遵守本规定,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出表率”。并规定区县教委主任为区县入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为学校入学工作第一责任人。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彻底斩断违法违纪利益链条。对于违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违法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典型案件要在全市通报或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另据了解,今年,北京市将首次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巡视组,严肃处理巡视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对于打招呼、递条子、说情请托等违规行为,巡视组将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各方看法

    学校:今年措施更严格具体

    昨天有中学校长对记者表示,“十五条禁令”内容虽“似曾相识”,但今年更为严格、具体,区县教委甚至将委派检查组到中学筛查。在往年,学校仍有“留口”机会,“坑班”、“点招”等现象普遍,而今年各种择校途径均有所抑制。该校长称,这正说明市教委在促进教育公平方面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仍会遇到一些阻碍。

    一位示范校招生负责人说,在史上最严“小升初”禁令的政策影响下,学校担心仅靠目前的“小升初”途径难以保证生源质量。对此,有校长认为,部分市区级示范校与普通中学的师资力量相差无几,但这些市区级示范校之所以被称为“强校”,主要在于其通过多种途径垄断优质生源以达到提升办学质量的目的。而“十五条禁令”不仅为学生享有优质教育资源提供机会,更让学校有机会招收到质量均衡的生源。

    某小学校长透露,相较往年,今年“小升初”更加规范,但部分中学仍存在“暗中选拔”的现象。以该小学为例,今年共计70余名学生以特长生途径择校升入优质中学,这些学生与其他参加特长生选拔但未被录取的学生相比,在校期间表现更为良好,学习成绩也更加优秀,这成为他们被优先录取的“筹码”。

    家长:担心学校“掐尖”从明到暗

    针对“不得以寄宿学校名义选拔学生”,有家长透露,个别中学在招收寄宿学生时,因计划招生数量与实际报名人数相差较多,学校便通过比较学生成绩的方式筛选学生。

    另一名家长则希望严格执行“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奥数考试成绩、奖励、证书等作为学生入学的依据”。该家长说,今年某示范中学在美术特长生报名时,要求家长准备《特长生推荐表》、户口簿、获奖证书三项证明。而他的孩子因获奖证书超过该校规定时间3个月,被取消报名资格。

    专家:禁令欲见效关键在落实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杨东平表示,“十五条禁令”的发布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并将起到一定的实质性作用。此前,北京市与教育部签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备忘录》,并取消“小升初”升学途径中的共建生,同时缩减特长生与推优生比例,这正说明北京市“小升初”正在向前不断迈进。但“十五条禁令”的发布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小升初”乱象,但若想实现真正取缔,还需要坚持一段时间,关键还在于落实查处。

    十五条禁令

    第一条

    严禁区县、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切实解决“以钱择校”问题。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坚决杜绝“以分择生”的行为。抵制入学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坚决拒绝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以权入学”不良行为。

    第二条

    严禁学校自行组织招生和变更计划招生。小学、初中必须按区县教委制定的招生计划、划定的学校服务片区、通过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接收学生。

    第三条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违规以任何名义举办选拔学生活动。不得以举办夏令营、冬令营、校园开放日、亲子活动等任何形式及寄宿制学校名义选拔学生。

    第四条

    严禁学校违规提前招生和点招学生。

    第五条

    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奥数考试成绩、奖励、证书等作为学生入学的依据。

    第六条

    严禁初中校违规在小学非毕业年级招生。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掐尖”招生。

    第七条

    学校不得允许培训机构到校进行各种测试和招生。

    第八条

    除市教委批准的可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的学校外,其他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招收特长生不得收取会员费、培训费、比赛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或物品。

    第九条

    严禁公办学校通过民办学校选拔学生,民办学校不得为公办学校筛选生源提供帮助。

    第十条

    初中校不得违规接收未正常办理入学和学籍登记手续的学生。加强学籍管理,严禁学生与学籍分离,学校不得接收无学籍学生,不得违规接收二次流动学生。

    第十一条

    严禁以捐资助学、借读等任何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严禁要求学生家长将捐资助学款交到基金会、商场等其他单位及账户。严禁学校设立“小金库”。

    第十二条

    严禁学校在入学工作中让学生家长以参加民办培训机构补课的名义把钱交到培训机构。

    第十三条

    学校在入学工作中不得让学生家长为学校解决相关问题。并不得给学生家长摊派任务,如结算学校装修、购买设备、组织大型活动等费用。

    第十四条

    严禁学校在新生入学后违规向学生家长收取相关费用或物品。

    第十五条

    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严守纪律,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出表率。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要在全市教育系统范围内通报或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记者 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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