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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之家《律政风云人物》第二期:鞠文英律师专访

2014-03-24   来源:法务之家   作者:   参与人数:2361人   评论:
        


 

鞠文英,男,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毕业。

曾任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合同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办理过多起过亿元的经济纠纷案件及黑龙江省最大标的经济纠纷案件,以及多起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经济案件。

鞠文英律师作为黑龙江省资深刑事辩护律师,黑龙江省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曾在两会期间专门对鞠文英律师进行过采访。

法务之家-鞠文英律师介绍: http://www.law114.com.cn/lvshi_x.php?id=25&pid=8  

        《新闻联播》两会专访--资深律师鞠文英   

     视频资料: http://player.ku6.com/refer/sLScnYgkyoLXL3G-po4rWw../v.swf

 


                               鞠文英律师正在接受资深记者专访

有人说黑龙江是刑事案件高发地区,所以龙江律师始终在业界声名显赫。今天我们要采访的律师,是黑龙江律师界的一位佼佼者,资深刑事辩护律师---鞠文英先生。百忙之中,我们终于在一个周日的午后见到了鞠文英律师,给我们第一印象,就是睿智,经过深入的交流后,又有新的体会,那就是大智慧。在素有东方小巴黎称号的哈尔滨,鞠文英律师接受了我们的采访。

法务之家:鞠律师,很高兴能在这里见到您,谢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
鞠律师:欢迎你们来到哈尔滨!不过我更应该感谢你们,媒体的采访和报道对律师的宣传作用可是不小,哈哈。尤其是你们特意从京城赶到我们这里,我们万分感激啊,希望你们以后多采访采访黑龙江的律师,你们的敬业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啊。
法务之家:法务之家成立时间还短,很多地方还需要完善和改进,也需要更多律师朋友的加入。您作为一名成功的律师,是如何看待我们这个平台的?
鞠律师:你们成立时间虽然短,但是你们的信息量大,访问数量更是惊人,会很快成长为世界一流的法律专业平台。最近一段时间,我始终关注法务之家的发展,成长速度非常快。尤其是你们要做的是一个大型的中文法律服务平台,这是一个特别有前途的产业。尤其是目前我们已经身处一个网络社会,所以我们整个律师行业对法律网站是非常感兴趣的,你们绝对是一个非常非常有前途的网站,黑龙江律师业支持你们!
法务之家:谢谢鞠律师!没想到对网络媒体还如此看好。
鞠律师:未来就是个网络时代,现在我们已经很少再去商场购买东西,很多物品都是通过网络购买。法律服务也是一样,很多人找律师、委托案件都会通过网络进行。甚至很多委托我的当事人,也都会上网百度一下我的名字、搜索完我的资料才决定委托。所以啊,网络的力量非常大,发展空间也很大,律师如果再不重视网络,就会被那些重视网络的律师甩在后面。
法务之家:我们知道您经常接受媒体的采访,也曾经接受过央视的采访,作为一名资深律师,案子应该忙不过来,为什么还会接受媒体采访呢?
鞠律师:媒体是宣传的媒介,律师也需要宣传。虽然我给自己定的原则是必须低调,但是媒体采访可不仅仅是宣传。其实,只要案子够用,能够养家糊口也就可以了。律师是一份职业,但绝对不应成为赚钱的工具,不能作为一个生意经营。而且有再多的钱有什么用?还不是一日三餐、睡榻一间,谁也不能吃饱了再吃,再心宽体胖两米的床也够了。但是力所能及的帮助别人,为社会多做些贡献,这是每一个人都应当做的。帮助了别人,更是帮助了自己。很多知识在自己脑子里,并不会让你快乐,如果把知识传授给别人,别人获得了帮助,自己会因此感到快乐。其实每个人都是这样的,哪怕是自己为别人提供了一点点的帮助,当别人说谢谢你的时候,你的内心是有一种成就感、满足感的,这就是快乐。所以,我经常接受电视台和报社的采访,有的时候一天要接待电视台三四次采访。有时候也觉得累,但是当节目播出的时候,看到自己的答疑解惑对媒体关注问题有很大帮助的时候,那种满足感是其他快乐代替不了的。不过现在仅仅是接受媒体采访,比起以前天天去电视台做节目轻松多了。
法务之家:您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是东北地区最大的律师事务所,而您是这家律师事务的资深律师,您没有想过自己成立一家律师事务所吗?
鞠律师: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是东北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孟繁旭这个名字在黑龙江是妇孺皆知的,这个在全国也没有哪家律师事务所能够做到这一点,比如你们来哈尔滨随便打一辆出租车,你说去孟繁旭律师事务所,不用说地点他们就都知道在哪。我虽然只是孟繁旭所的一员,但是你随便打一台出租车,说去找“鞠文英律师”,他们也会直接把您送到孟繁旭律师事务所的。因为我是黑龙江最主流的广播电台黑龙江交通广播电台的法律顾问,总接受采访出租车司机朋友们都认识我了。全国十佳律师孟繁旭先生创办这家律师事务所已经二十多年了,二十年来他始终秉承扎根黑土、服务龙江的理念踏踏实实的在黑土地上开拓着自己的事业。从十几年前加入这家律师事务所,我深深的为孟繁旭先生的管理理念所折服,更为他的敬业精神所感动。由于这家律师事务所品牌强、口碑好,在这个律师事务所工作很开心,收入也很高,所以我们很少有人有出去自己开律师事务所的打算。
法务之家:听说您办理过黑龙江省最大的经济案件,也办理过多起最高人民法院的案件,能给我们介绍一下您在办理案件中的感受么?
鞠律师:我们律师所分二十多个专业,每名律师有两到三个专业分工。除了刑事专业以外,经济合同专业也是我的一大主专业之一。而且我是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合同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所以接触大的经济案件机会比较多一些。您所提到的黑龙江省最大的经济案件,应该是很多年以前一起涉案标的8.1亿元的经济纠纷案件。至于最高人民法院的案件,就都是二审的案件了,包括当年8.1亿元的案件也上诉到了最高人民法院,仅上诉费就好几百万,估计也是黑龙江法院收过最多的诉讼费。我办理过的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案件,案件效果大多还是很不错的。必须承认,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水平和素质确实不错,他们办结的案件大多具有很高的学术水准。记得有一起出资瑕疵股东是否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案件,一审我代理的一方败诉后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后来最高人民法院改判我方不承担责任。这个案子后来还被最高人民法院选登进各种指导性刊物用于指导全国法院作为参考。所以,总体来讲经济纠纷案件办理起来虽然有难度,但是大多数案件的判决还是很公正的,不但说明我们国家律师队伍在成长,检法队伍的业务素质也提升很快。
法务之家:我们在网上搜索您资料的时候,发现您写过一篇博客,是一位老母亲庭后会见被告人儿子的场面,看起来非常感人,您办理案件过程中是不是有很多感慨呢?
鞠律师:您说的是曾经很辉煌的上市公司北亚集团董事长的案子,一起办理案件的还有京城四少的许兰亭大律师。那个案子庭审进行了五天,因为被告人的母亲年岁太大、身体不好,所以没让老人家旁听,于是八十岁的老母亲在庭外苦苦的等了五天。庭审完毕之后,法庭特意安排母子相见。在法庭大门打开的一刹那,八十多岁的老母亲在他人的搀扶下从大门口径直走向法庭中间的被告人。被告人当时年岁也不小了,头发花白,面对母亲的身影和蹒跚的脚步,母子二人抱头痛哭。那一瞬间,所有的人都流泪了。回想起当时的情节,至今感触还是很深。律师的感慨应该是最多的,尤其是办理的刑事案件越多感慨越深。其实很多人犯了罪的人,本质上并不是我们想像的坏人、恶人。很多人都是由于一时冲动才犯了错误,换做我们,如果赶在那个时候,也说不好会怎么样。所以,是否犯错误往往在于你的忍耐力。没忍住,一时冲动或者利欲熏心,就会犯错误。人犯了错误都会后悔,很少有不知悔改或没有改造余地的。不过更多的时候,作为律师我们接触的还是他们的家属,他们才是最让我感动的。人只有在落难的时候,才能知道谁是自己最亲的人。大墙内外,我亲眼目睹了太多的故事,有妻子哭盼丈夫,有老人苦盼孩子。自己的亲人在看守所里,家属的滋味是我们难以体会的。所以我们作律师的必须理解家属,多体谅家属的心情。有很多家属对法律不懂,对案件的进展情况也不懂,所以他们会很着急。虽然律师十分清楚每一步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但是家属不懂,这就需要律师十分耐心的解释和告诉。有的时候,律师接了一个案子,不仅仅是为自己的当事人服务,更应该向家属做义务普法。做一名好的律师,同时他应该还是一名好的心理咨询师,更应该是一名义务普法宣传员。
法务之家:新刑事诉讼法修订实施后,黑龙江最著名的品牌节目主持人小翟曾经对您作过专访,并在黑龙江新闻联播节目中播出,节目中提到您是资深的刑事辩护律师。您遇到警察告诉家属不用请律师的情况吗?
鞠律师:经常遇到,有的警察甚至当着律师面都这么说。但是不知道大家注意没有,很多冤假错案最后被纠正以后,都集中的反映出一个问题,那就是当初没有重视律师的辩护意见。因此说,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作用是很明显的。以警察为例,当自己面临刑事指控的时候,也都聘请了律师。我本人办理涉及警察犯罪案件就很多,比如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某公安局长贪污、滥用职权的案件,哈尔滨市交警支队某支队长受贿、滥用职权案件,鸡西市公安局某副局长贪污、受贿案件,庆安县某公安局副局长故意伤害案件,还有鸡西市某区公安局某干警刑讯逼供案、庆安县四刑警刑讯逼供案、宾县某派出所所长渎职案等等很多警察涉嫌犯罪的案件,无一例外也都聘请了律师。聘请律师是当事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事实上律师也确实在刑事案件中起到了应有的作用,即便自己被判刑、即便自己犯了错误,判也要判个明白。
法务之家:看来您给警察辩护的案件还真不少,至少您再办理警察案件的时候不会再为难您了,那政府官员委托您做辩护的多么?
鞠律师:该为难还为难好了,其实他们也很不容易,上面有规定你能不执行吗。相信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加强,会越来越好很多的。所以,给警察辩护的律师也不见的不再被为难。同样,给政府官员辩护,也不等于官员们就买律师的帐。十几年来,我代理过的国家公职人员案件很多很多,其实他们的案件看上去难度大,但是除了以前会见难之外,办理起来还是很轻松的。比如大兴安岭林管局某副局长的受贿案件、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某执行庭副庭长挪用公款案件、农垦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行贿案件、齐齐哈尔林业中院原副院长虎骨贪污案、哈尔滨市道外区法院执行庭庭长受贿案、木兰县副县长贪污案等等很多很多,有的判决无罪,有的采纳我的辩护意见从轻、减轻处罚,所以政府官员委托律师辩护的比例还是很高的。
法务之家:我们注意到您对于律师的执业环境还不是很满意,我们也了解到您曾经在中国法制报刊登过反映类似内容的文章。能给我们介绍一下当时为什么要写那篇文章吗?
鞠律师:那是在2004年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了《关于人民检察院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规定》。我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国家制定国家的法律,部门制定自己的规定或解释,个别还出现曲解法律的现象。直到现在也是,更多的人习惯于按内部规定办事,非常善于执行内部规定,哪怕规定与法律有明显冲突。在个别人眼里,上级意见才是最权威的,长官意识比法律意识更浓。如果司法机关都做不到有法必依,还需要内部规定去调整,必然会引起其他机关的效仿。部门利益的作祟,这种观念如任其蔓延,势必影响法律的正确执行,甚至导致法律信仰危机。所以,依法治国,就必须摒弃对内部规定的依赖,一切惟法是从。所以,针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保护律师的规定,我立即写了一篇文章叫《有感于法的尴尬》投给法制日报,后来被公开发表了,还引起很大轰动,说律师居然敢批评最高检。但实际上,我批评的是一种法制社会不应该存在的社会形态。
法务之家:鞠律师,我们都知道目前无罪案件的比例很低,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鞠律师:其实不是这样的,实事求是的讲,现在无罪的案件比例我觉得比以前高了,只是人们感觉不到。事实上,有很多案件,在律师的努力下,已经在公安局、检察院阶段就已经消化掉了,或者案件被撤销或者被取保候审不了了之。还有一部分案件,虽然被起诉到法院,法院也没有判决无罪,但实质上就是无罪了。比如,开完庭以后检察院撤诉了、人放了,实际上就是无罪了。所以,真正由法院判决无罪的现象比较少见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这与法院、检察院地位有关系,法院轻易不敢判无罪。对于法院认为无罪的案件,法院一般都会在判决之前跟检察院商量,建议检察院撤回起诉。一般来讲,也很少有检察院希望法院判决无罪的,所以自己就主动把案件撤了回来。否则,法院直接判决无罪得罪了检察院,自己还可能面临抗诉的风险,所以不如跟检察院商量一下。另一方面,有的法院也怕检察院,毕竟检察院有检查监督权,还有反贪污贿赂渎职侦查权。所以,无罪判决率低,不等于无罪案件少,很多无罪案件都通过这种方式处理了。我辩护的辽宁一起案件涉案金额2个多亿,我做的是无罪辩护,最后就是以这种方式结案的,当初的被告现在国家赔偿金都拿到手了。最近一起涉案金额不到3千万的案件,检察院、法院也是以这种方式结案的。
法务之家:律师的工作也是很辛苦的,作为一名经验非常丰富的资深律师,您现在对案件是不是也有所选择?
鞠律师:律师对案件应当有所选择,也应该有自己的专业。所以我现在基本上只接重大的刑事辩护案件和疑难复杂的经济案件,一方面由于这方面案件的律师费用相对丰厚一些,另一方面时间和精力也不允许我去做别的案件。我始终觉得,爱一行干一行,干一行就要干好,就要做精!有的人以为律师业务没那么复杂,哪方面案子都可以接,事实不是这样的。做律师初期,可以多做些民事案件,因为民事案件最锻炼人,也应当是律师的基础业务。但是到后期,就应该有所选择、有所分工。而且在接案子的数量上,也应当有所限制,不能什么案子都接、什么案子都办,我秉承的原则是少而精。要么不接,接了就必须认真处理,把案子做到极致。当然,相对来讲律师费就要提高很多,两者是要成比例的。
法务之家:律师这个职业很神圣,您对中国律师事业未来的发展怎么看?
鞠律师:其实律师这个职业谈不上神圣,有的时候还要受到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但是没有律师真的不行,律师是整个法律体系架构中的支柱之一,没有了这个支柱,法律架构可能就会面临瘫痪,与公检法司一样,都是法律体系的一部分。我们国家每年出台太多太多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有这些我们老百姓是不可能全部知晓的。所以,就需要有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人去学习和运用。公检法的人员不可能去为企业服务,不可能象律师一样代理案件,所以唯有律师可以胜任这一职业。很多人跟律师接触以后才发现,原来自己懂得的法律知识太少了,也太可怕了,有的人甚至不知不觉中已经犯了罪自己还不知道。所以,法律的普及和宣传十分重要,具有法律知识专业技能的律师,对我们这个社会更为重要。
  此文版权属于法务之家和鞠文英律师本人,未经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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