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清偿的顺序
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按本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合伙企业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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