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财险超额投保不划算 多买家财险也没用
“我的房子价值30万元,可是我想买40万元保障的家财险,不知道行不行。”市民王建心里打着多买保险多受益的小九九。
“这样的情况,和一些车主超额买保险的行为相类似,觉得多保一些,就能多赔一些。实际上,多保的钱都是打水漂了。”有保险公司人士说。
他说,《保险法》早已明确:家财险作为财产保险的一个险种,遵循补偿性原则,对于超额重复投保的部分,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防止投保人借超额保险牟取不当利益,确保财产保险的赔偿只是以补偿被保险人损失为目的,以防范道德风险。
据了解,目前保险公司对于家财险超额投保的情况,出险后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
一是投保人明知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并没那么高,却依然虚报价值,并以较高的数额作为投保金额,企图将来获得不当利益,则保险合同无效;
二是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和投保金额差不多,只是因为标的的市价自然下跌,以致发生事故时,保额大于保险价值。此时,保险公司是按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额,超过部分的保额无效,且保费不予退还。
[责任编辑: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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