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撞死无名男子 保险公司遇未知名理赔难题
驾车撞人致死,车主先后花费了约3万元治疗费,而当车主索赔时,保险公司半年多没有明确答复。昨天,保险公司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他们首次遇到未知名案例,不知应该赔给谁,要汇报上级研究后才能确定,而车主认为已经投保,保险公司理应赔付。
田某命令保安赶紧将人扔到一个小树林里,保安和刘某打开后备箱将那女的放在地上……
“我签了合同投了保,为啥不给赔。”昨天,即墨市民孙某告诉记者,去年11月3日夜间,他驾驶一辆货车沿鳌蓝路由西向东行驶,当车辆行驶到龙山街道办窝洛子村附近时,将一名骑自行车的男子撞倒,该男子经抢救无效于11月21日死亡。期间,孙某共花了约3万元。
记者在即墨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看到:孙某在此次事故中承担八成责任,骑车的未知名男子应该推车过机动车道,在该起事故中承担二成责任。
“经过登报一直未确认死者真实身份。”孙某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即墨交警按照“对于未知名死者人身损害赔偿费”有关规定,对未知名男子人身损害赔偿实行单方调解,确认未知名男子年龄在35岁左右,在此起事故中的损失总额为28万余元。
孙某告诉记者,货车投了机动车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承保50万元。事发后,他多次找到保险公司要求给予赔付,保险公司也曾派人调查,可都过去半年多了,孙某至今未获得赔付,如今他很犯愁,由于涉及交通肇事,要不来钱不说,孙某还担心承担刑事责任。
昨天,保险公司分管理赔的侯经理告诉记者,孙某撞死未知名男子,他们公司头一次遇到,已经报上级公司研究处理此事,死者身份未确认赔付较难。侯经理表示,由于死者身份不能确定,找不到受害人家属,不可能将赔付款项先付出去,他们担心车主拿到钱后不赔付给死者。他们下周将派工作人员与车主孙某一起到当地交警部门商谈如何处理此事。对此,车主孙某不理解:“我与保险公司之间签的合同,难道死者身份一直不能确认,我就不能获得理赔金了吗?”
记者随后咨询相关律师,律师表示,孙某已经投保,保险公司应给于理赔,推迟不赔付做法不妥,保险公司理赔时如果不放心,可将赔付款交由公安交警部门代为管理,等到找到受害人的家属再作处理。对此,交警部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孙某已经投保,先前已经拿钱处理,保险公司应给予赔付,而至于赔偿多少,怎么赔偿,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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