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估人职能
⑴评估职能:包括勘验职能、鉴定职能、估损职能和理算职能等。
⑵公证职能:第一,保险公估人有丰富的保险公估知识和技能,在判断保险公估结论具有权威性;第二,保险公估人站在中间立场上对保险案件进行评审,并能够作出符合双方利益的评估结论。
⑶中介职能:第一,既可以受托于保险人,又可以受托于被保险人;第二,以保险关系当事人之外的第三方身份,从事保险公估经营活动,为保险关系当事人提供中介服务。
[责任编辑:华阳]
了解更多有关保险法常识,请点击:保险法首页
- 特别推荐:
网友评论
暂无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