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变更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
(1) 名称变更: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公告;
(2) 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3) 住所变更: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产权证复印件);
(4) 负责人变更:董事会决议或任命书、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免职文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 工商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6、 《营业执照》和IC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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