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会保障的法律常识
《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会经费的来源是: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拔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人;
(四)人民政府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如何建立?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在同级工会委员会领导下的具有民主性、代表性的女职工组织,根据女职工的特点和意愿开展工作。按照《工会法》第十条的规定,基层工会委员会“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
机关工会实施《工会法》的办法由谁制定?
我国的国家机关包括党政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但不包括军事机关。这些机关工会按照《工会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由“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同有关国家机关制定机关工会实施本法的具体办法。”
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对会员人数有无要求?
《工会法》第十条规定了基层工会委员会设立的条件,即“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哪些工会组织要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工会对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负有什么责任?
根据政府委托,工会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哪些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基层工会、地方各级总工会、全国或者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责任编辑:q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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