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
北京 北京  | 
天津 天津  | 
河北 石家庄  |  唐山  |  秦皇岛  |  邯郸  |  邢台  |  保定  |  张家口  |  承德  |  沧州  |  廊坊  |  衡水  | 
山西 太原  |  大同  |  阳泉  |  长治  |  晋城  |  朔州  |  忻州  |  吕梁  |  晋中  |  临汾  |  运城  | 
内蒙古 呼和浩特  |  包头  |  乌海  |  赤峰  |  呼伦贝尔盟  |  兴安盟  |  哲里木盟  |  锡林郭勒盟  |  乌兰察布盟  |  伊克昭盟  |  巴彦淖尔盟  |  阿拉善盟  | 
辽宁 沈阳  |  大连  |  鞍山  |  抚顺  |  本溪  |  丹东  |  锦州  |  营口  |  阜新  |  辽阳  |  盘锦  |  铁岭  |  朝阳  |  葫芦岛  | 
吉林 长春  |  吉林  |  四平  |  辽源  |  通化  |  白山  |  松原  |  白城  |  延边朝  | 
黑龙江 哈尔滨  |  齐齐哈尔  |  鸡西  |  鹤岗  |  双鸭山  |  大庆  |  伊春  |  佳木斯  |  七台河  |  牡丹江  |  黑河  |  绥化  |  大兴安岭  | 
上海 上海  | 
江苏 南京  |  无锡  |  徐州  |  常州  |  苏州  |  南通  |  连云港  |  淮阴  |  盐城  |  扬州  |  镇江  |  泰州  |  宿迁  | 
浙江 杭州  |  宁波  |  温州  |  嘉兴  |  湖州  |  绍兴  |  金华  |  衢州  |  舟山  |  台州  |  丽水  | 
安徽 合肥  |  芜湖  |  蚌埠  |  淮南  |  马鞍山  |  淮北  |  铜陵  |  安庆  |  黄山  |  滁州  |  阜阳  |  宿州  |  六安  |  宣城  |  巢湖  |  池州  | 
福建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三明  |  泉州  |  漳州  |  南平  |  龙岩  |  宁德  | 
江西 南昌  |  景德镇  |  萍乡  |  九江  |  新余  |  赣州  |  宜春  |  上饶  |  吉安  |  抚州  | 
山东 济南  |  青岛  |  淄博  |  枣庄  |  东营  |  烟台  |  潍坊  |  济宁  |  泰安  |  威海  |  日照  |  莱芜  |  临沂  |  德州  |  聊城  |  滨州  |  荷泽  | 
河南 郑州  |  开封  |  洛阳  |  平顶山  |  安阳  |  鹤壁  |  新乡  |  焦作  |  濮阳  |  许昌  |  漯河  |  三门峡  |  南阳  |  商丘  |  信阳  |  周口  |  驻马店  | 
湖北 武汉  |  黄石  |  十堰  |  宜昌  |  襄樊  |  鄂州  |  荆门  |  孝感  |  荆州  |  黄冈  |  咸宁  |  恩施  |  直辖县  | 
湖南 长沙  |  株洲  |  湘潭  |  衡阳  |  邵阳  |  岳阳  |  常德  |  张家界  |  益阳  |  郴州  |  永州  |  怀化  |  娄底  |  湘西  | 
广东 广州  |  韶关  |  深圳  |  珠海  |  汕头  |  佛山  |  江门  |  湛江  |  茂名  |  肇庆  |  惠州  |  梅州  |  汕尾  |  河源  |  阳江  |  清远  |  东莞  |  中山  |  潮州  |  揭阳  |  云浮  | 
广西 南宁  |  柳州  |  桂林  |  梧州  |  北海  |  防城港  |  钦州  |  贵港  |  玉林  |  南宁  |  柳州  |  贺州  |  百色  |  河池  | 
海南 海口  |  三亚  | 
重庆 重庆  | 
四川 成都  |  自贡  |  攀枝花  |  泸州  |  德阳  |  绵阳  |  广元  |  遂宁  |  内江  |  乐山  |  南充  |  宜宾  |  广安  |  达川  |  雅安  |  阿坝  |  甘孜  |  凉山  |  巴中  |  眉山  |  资阳  | 
贵州 贵阳  |  六盘水  |  遵义  |  铜仁  |  黔西南  |  毕节  |  安顺  |  黔东南  |  黔南  | 
云南 昆明  |  曲靖  |  玉溪  |  昭通  |  楚雄  |  红河  |  文山  |  思茅  |  西双版纳  |  大理  |  保山  |  德宏  |  丽江  |  怒江  |  迪庆  |  临沧  | 
西藏 拉萨  |  昌都  |  山南  |  日喀则  |  那曲  |  阿里  |  林芝  | 
陕西 西安  |  铜川  |  宝鸡  |  咸阳  |  渭南  |  延安  |  汉中  |  安康  |  商洛  |  榆林  | 
甘肃 兰州  |  嘉峪关  |  金昌  |  白银  |  天水  |  酒泉  |  张掖  |  武威  |  定西  |  陇南  |  平凉  |  庆阳  |  临夏  |  甘南  | 
青海 西宁  |  海东  |  海北  |  黄南  |  海南  |  果洛  |  玉树  |  海西  | 
宁夏 银川  |  石嘴山  |  吴忠  |  固原  | 
新疆 乌鲁木齐  |  克拉玛依  |  吐鲁番  |  哈密  |  昌吉  |  博尔塔拉  |  巴音郭楞  |  阿克苏  |  克孜勒苏  |  喀什  |  和田  |  伊犁  |  伊犁  |  塔城  |  阿勒泰  |  直辖市  | 
台湾 台湾  | 
香港 香港  | 
进入 >> 查看300个城市
您的的位置:首页 > 环境保护法 > 海洋环境保护法 > 海洋环境保护法 > 海洋自然保护区监测技术规程-总则 > 正文

海洋自然保护区监测技术规程-总则

 海洋自然保护区监测技术规程-总则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4-01 生效日期: 2002-04-01 发布部门: 国家海洋局 

发布文号: 

目 次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
3.1 自然保护区
3.2 核心区
3.3 缓冲区
3.4 实验区
3.5 保护对象
3.6 自然保护区监测
4 监测方案设计
4.1 监测站位的布设原则
4.2 监测站位数量及布设方式
4.3 监测频率
4.4 监测指标及内容
4.5 质量保证与控制
5  监测与评价
5.1 环境质量监测
5.2 环境质量评价
5.3 保护对象监测
6 监测资料汇总
6.1 上报资料内容
6.2 资料上报格式
7 监测报告格式及内容
7.1 报告书格式
7.2 报告书内容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自愿者监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海洋自然保护区监测的内容、技术要求和方法。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海、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它海域的海洋自然保护区监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程,然而,鼓励根据本规程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
GB 17378 海洋监测规范
GB 12763 海洋调查规范
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 18421 海洋生物质量
GB XXXXXX 海洋沉积物质量
GB 11607-89 渔业水质标准
GB/T 14914-1994 海滨观测规范
GB XXXXXX 海洋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
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3 术语
3.1 自然保护区 Sanctuary
自然保护区是指具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动植物天然分布区、重要的自然风景区及其它为了自然保护的目的,需要特殊保护和管理而划出的一定地域的总称。
3.2 核心区 Sanctuary protection areas (SARs)
是自然保护区所属的自然地带或大的自然区域的代表性地段,由原生性自然生态系统组成,是保护区的核心。核心区主要用于对自然基本规律的研究。
3.3 缓冲区 Multiple-use control site (C)
是核心区外围的半开发地区,或已遭人为破坏,但仍能恢复为原生性生态系统的地段。缓冲区可以开展试验性或生产性研究,其主要作用是缓和对核心区的破坏。
3.4 实验区 Research only areas (ROAs)
是缓冲区周围地段。这一区域主要用于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研究,为当地环境保护及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提供示范作用。
3.5 保护对象 Protection target
指保护区建立时所确定的主要保护主体。主要包括珍稀物种及其栖息地、生物多样性、自然资源、典型生态系统、重要景观、自然遗迹、自然生物区、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
3.6 自然保护区监测 Sanctuary monitoring
对自然因素及人为因素所引起的环境及保护对象的变化,进行长期定点监测。其目的是评价保护区环境质量及保护对象的现状,评估保护效果,为保护区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4 监测方案设计
4.1 监测站位的布设原则
4.1.1 反映保护区全貌
所布设的监测站位要能够覆盖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及实验区,由此获得的监测数据要反映出保护区的总体现状。
4.1.2 突出重点
针对不同类型保护区的特点及特定的保护对象,确定重点监测区域,以便准确监测保护对象的现状及变化趋势。
4.2 监测站位数量及布设方式
至 环境要素监测
环境要素监测站位数量为1个/20km2,监测站位在整个保护区范围内平均分布。
至 保护对象监测
核心区监测站位为4个/20km2,缓冲区为2个/20km2,实验区为1个/20km2。监测站位在各分区内平均分布。特殊保护对象监测站布设见本规程其它分册。
各年度所有环境要素及保护对象监测站位应保持不变。
4.3 监测频率
4.3.1 本底调查

  一般本底调查在保护区建立之前完成,若保护区没有详细的本底调查资料,或本底调查资料已超过5~10年,应在开展常规监测之前进行一个周年的本底调查,调查频率为每月或每季一次。
4.3.2 常规监测
常规现场监测每年两次,可选择5、11月份,每次监测采样时间应与上一年相同。
4.4 监测指4.5 标4.6 及内容
4.4.1 环境要素监测
所有海洋自然保护区都要对海域环境要素进行监测。主要监测项目包括水温、盐度、溶解氧、无机磷、氨-氮、亚硝酸盐、硝酸盐、汞(Hg)、镉(Cd)、铅(Pb)、砷(As)、铜(Cu)、锌(Zn)、石油烃等。另外还应对生物介质中污染物含量汞(Hg)、镉(Cd)、铅(Pb)、砷(As)、铜(Cu)、锌(Zn)、石油烃、多氯联苯(PCBs)、多环芳烃(PAHs)进行监测。环境要素的分析与测定具体方法见表1
注:不同类型的保护区在此基础上应根据要求增加必要的环境要素监测项目,可参见海洋自然保护区监测技术规程的相应分册。
4.4.2 人为活动影响状况监测
海洋自然保护区应对旅游、交通、海水养殖、海洋捕捞、资源开发等人为活动对保护区生境及保护对象的影响状况进行监测。
4.4.3 保护对象监测与评价
  至原则
  我国洋自然保护区类型很多,保护对象的监测、评价指标差异极大。主要类型海洋自然保护区保护对象监测原则如下。
  · 河口及近岸生态系统
  监测的主要指标为浮游生物、底栖动物群落结构,主要保护种类的种群结构。
  · 潮间带生态系统
  监测的主要指标为潮间带动物、植物的种类多样性、群落结构及主要保护种类的种群结构。
  · 海草床生态系统
  监测的主要指标为海草床植物盖度、厚度、种类,底上动物种类多样性、群落结构。
  · 珊瑚礁生态系统
  监测的主要指标为珊瑚种类、规格、盖度、发病率、死亡率及补充状况,藻类盖度、厚度、种类,鱼类群落结构等。
  · 红树林生态系统
  监测的主要指标为红树林植物的叶片指数、丰度、分布面积,鸟类种类、种群数量,底栖动物群落结构等。
  · 岛屿生态系统
  监测的主要指标为海域生物群落结构,还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岛陆的陆生生物进行必要的监测。
  · 海洋珍稀、濒危动、植·物
  监测的主要指标为物种的种群数量、种群动态、食物链及繁殖率等指标。
  至方法
  不同类型保护区保护对象的监测及评价方法应满足《海洋调查规范》、《海洋监测规范》及《海洋自然保护区监测技术规程》其它分册的要求。
表1 环境要素分析、测定方法
监测指标   监测方法
水温   用温度测定仪直接测定水温
盐度   盐度计法
溶解氧   碘量法



氨   靛酚蓝分光光度法
亚硝酸盐   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硝酸盐   镉柱还原法或锌镉还原法
无机磷   磷钼蓝分光光度法







总汞(Hg)   原子荧光法
镉(Cd)   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铅(Pb)   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砷(As)   原子荧光法
铜(Cu)   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锌(Zn)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石油烃   紫外光度法
注: 表中所列方法的具体分析、测定应按GB17378-1998《海洋监测规范》的标准方法进行。
4.4.4 自愿者监测
有条件的海洋自然保护区可开展自愿者监测,监测系统建立及监测方法可参考附录A。
4.5 质量保证与控制
4.5.1 质量控制方式
海洋自然保护区监测实施单位应具备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机制,对监测的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4.5.2 仪器设备
所有在监测过程中使用的计量检测器、设备和计量器具必须在有效检定期内使用,并在规定的检定周期内进行检定。自检的计量检测器、设备和计量器具应按期进行自检。
4.5.3 监测人员素质
进行海洋自然保护区监测的监测人员须经过技术培训,具备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5 监测与评价
5.1 环境质量监测
当水深小于10m时只测定表层海水中各项环境要素指标,当水深大于10m时测定表层及底层海水环境要素指标。各项环境要素指标及监测方法见表1。生物介质中污染物含量监测应满足《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程》的标准方法。
5.2 环境质量评价
5.2.1 质量指数法
本方法适合于评价海水环境悬浮物、营养盐、重金属、石油烃等含量评价。评价方法如下。
应用公式Pi=Ci/Csi进行评价,式中Pi为第i种污染物的生物质量指数,Ci为第i种污染物的实测值,Csi为第i种污染物的标准值。
Csi为GB3097 《海水水质标准》中某项目的标准值;评价保护区水质采用一类水质标准,当Pi≤1.0时,表明保护区水质符合标准;当Pi>1.0时,表明保护区水质超出标准。
5.2.2 标准状态评价法
本方法适合于水温、盐度等物理要素的评价。
至标准状态的选择
  根据历史资料及专家评分,确定评价因子在特定季节的参考值或标准值。标准由最少5个数据组成,5个数据应分别来自保护区的不同站位。
  至评价方法
用成对t检验法确定监测数据(与标准数据站位相同)与标准数据的差异程度,当差异显著时,表明环境发生明显变化,对保护对象不利;否则,适于保护对象生存。
5.3 保护对象监测
各类保护对象监测技术和方法见本规程其它分册。

  6 监测资料汇总
6.1 上报资料内容
6.1.1 照片
包括所有现场监测的照片及数码信息。
6.1.2 摄像资料
包括所有现场摄像(数码)资料。
6.1.3 实验室分析测试原始数据
包括所有环境要素及保护对象分析的原始记录。
6.2 资料上报格式
照片及摄像资料经编辑、刻成光盘后上报主管部门,光盘中要有详细的记录及说明。实验室分析数据报表格式应满足GB17378海洋监测规范、GB12763海洋调查规范及本规程各分册的格式。

  7 监测报告格式及内容
7.1 报告书格式
报告书格式应满足《赤潮监测技术规程》中报告书格式的要求。
7.2 报告书内容
7.2.1 前言
至保护区概况
  包括保护区的地理位置、保护区分区情况、保护对象、主要人为活动的影响状况及采取的保护措施等。
至监测时间、站位
至监测指标
至监测技术
至评价方法
7.2.2 监测结果与评价
至保护区环境状况
· 水温、盐度
· 溶解氧
· 营养盐
· 重金属
· 油类
· 其它要素
  叙述各要素监测结果时要求阐明含量或测定数值、现状评价、趋势分析等内容。
至环境灾害
· 赤潮发生次数及损害
· 污染事件
a 溢油事件
b 化学品泄漏
· 病害
至保护对象监测结果与评价
见海洋自然保护区监测技术规程其它分册内容。
7.2.3 保护措施与建议
至现有保护措施及其效果的评价
· 保护技术
· 宣传工作
· 公众参与
· 保护效果
至制定保护规划及措施
· 保护技术的研究方向
· 保护区管理计划
  根据环境压力、保护对象的变化趋势、特点对以往保护措施加以修订,制定出切合实际的保护及管理措施。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自愿者监测
A.1 志愿者监测
  海洋保护区自愿者监测可以及时发现出现问题的区域,以便做深入的调查与监测;为保护区提供长期的监测数据;提高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激发居民的环保热情,鼓励居民参与保护行动。每个保护区在开展常规监测的同时应建立志愿者监测体系,开展志愿监测。
A.1.1 志愿监测的宣传
  宣传内容如下:
至保护区自然状况
  对保护区的界线、核心区、缓冲区、科研区的范围,保护目标和保护对象进行宣传。
至保护区监测目的
至保护区监测计划
至主要保护物种的鉴定识别知识
对重要保护动植物的主要识别特征及图片进行宣传。
至术语
· 赤潮
· 溢油
· 生境破坏
· 有害化学品泄露
至保护动物病害知识
A.1.2 建立组织者与志愿信息传递方式
至设立互联网网页
· 提供所有宣传资料
· 公布组织者电子信箱
· 公布专家电子信箱
· 志愿人员登记表
· 监测指标·
· 监测结果报告内容
至公布组织者电话号码、传真号码
A.1.3 志愿者登记内容
至姓名
至年龄
至地址
至职业
至联络方式
 A.1.4 志愿者监测结果记录
至赤潮
赤潮发生监测记录见表A1。
表A1 赤潮发生记录表
报告人 姓名     地址   联系方式
发生时间   年   月   日




位置
范围
水色
鱼类等生物死亡
其它
记录者签字至一          记录时间  年  月  日
至 溢油及有害化学品泄露
溢油及有害化学品泄露记录表格见表A2。
表A2 溢油及有害化学品泄露记录表
报告人
姓名
地址
联系方式
发生时间    年    月    日




位置
数量
原因
肇事者
鱼类等生物死亡
其它
记录者签字至一       记录时间  年  月  日
至 保护动物病害
保护动物病害记录表格见表A3。
表A3 保护动物病害记录表
报告人 姓名   地址   联系方式
发生时间   年   月   日




生物种类
采集地
病症描述
样品处理及保存
其它
记录者签字至一      记录时间  年  月  日
A.1.5 跟踪监测与评价
接到志愿监测报告后应及时分析并得出结论。如有需要,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对现场进行监测和评价,并作出评价结论。
本规程由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第一次提出。
本规程起草单位: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马明辉、王健国、冯志权。

[责任编辑:zj]
了解更多有关环境保护法常识,请点击:环境保护法首页
发表我的评论
0/5000字
网友评论
暂无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