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协商会议包括哪些基本程序
由双方首席协商代表轮流主持,双方应本着互相尊重、相互理解、积极合作的原则,平等协商,求同存异,就商谈事项充分交换意见,进行充分讨论。集体协商会议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1)宣布议程和会议纪律。
(2)一方首席协商代表提出协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另一方首席协商代表就对方的要求做出回应。
(3)协商双方就商谈事项发表各自意见,开展充分讨论。
(4)双方首席代表归纳意见。
(5)达成一致的,应当形成集体合同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或出现事先未预料到的情况时,经双方同意,可以暂时中止协商。协商中止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天。具体中止期限及下次协商的时间、地点和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
知识拓展: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
劳动保障部制定的《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务会议2000年10月10日通过,部长张左已11月8日以第9号令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这是工资集体协商的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一节(集体合同)
主要原则
工资集体协商谈判工作遵循的原则主要有:
一、遵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原则。
二、按劳分配为主并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原则。
三、职工工资水平在本企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合理增长的原则。
四、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五、协商双方平等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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