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机关滥用职权的案例分析
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法律咨询: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作出的行政许可,由于机构改革,现在该机关的行政许可职能已经移交给其他单位了,请问原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机关可不可以撤销该决定?如果可以,那怎样撤销呢?
律师回答: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相关法律知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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