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应当回避吗?
法律同时规定,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刑讯逼供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还明确了人民警察不得违反的11条规定,以及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人民警察应当回避的三种情形。
第八十一条 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
[责任编辑:]
了解更多有关治安处罚常识,请点击:治安处罚首页
- 特别推荐:
网友评论
暂无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