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标准须被征地农户听证
笔者昨日从相关部门获悉,根据相关要求,东莞市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时,必须举行听证,与被征地农户充分协商。如果经过村民代表或村民会议,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有2/3以上村民同意放弃听证(被征地村须出具相关证明),方可放弃听证。
根据东莞市政府要求,东莞将力争在今年第三季度完成村组级的土地权属界线核定,村与村之间、村与村组之间、村组之间、村组与村镇办的企事业之间,以及集体土地与国有公路、水利、林业、渔业等用地之间必须依法进行土地权属界线核定。有关部门指出,征地过程中,必须要认真执行告知、确认、听证、公告、登记等规定程序。
[责任编辑:qww]
了解更多有关征地补偿常识,请点击:征地补偿首页
- 特别推荐:
网友评论
暂无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