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怀侥幸与认识不清 农村酒驾仍高发
去年11月,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发生一起酒驾事故,肇事司机何某醉酒后驾驶小轿车,沿本县公路行驶时撞向前方行驶的轿车,造成财产损失约2.9万元。后该县城桥镇又发生一起酒驾事故,肇事司机胡某醉酒驾驶小轿车转弯时与电动自行车相撞,致电动自行车车主倒地受伤……短短一个月内,5起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在该县发生。
当杜绝酒驾在大中城市已经成为社会共识,但在远郊或农村酒驾仍然多有发生。
按规定,酒后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时构成“醉驾”。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增设“危险驾驶罪”将“醉驾”写入刑法,大力遏制这一更为严重的酒驾行为。然而,近年来,醉驾现象仍旧屡禁不止,且呈上升趋势。
据统计,2015年,崇明法院共受理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69件,同比增长5%。其中,50岁及以上23人,占比33.33%;农民、渔民和无业人员共26人,占比37.68%;高中以下文化程度61人,占比88.41%。
“受农村人口年龄构成、职业分布及受教育程度影响,农村醉驾案件涉案主体法律意识较为淡薄,这直接影响了他们对于醉驾行为法律后果的认识,部分涉案人员甚至不知道醉驾已入刑,自己的行为已涉嫌犯罪。”崇明法院刑庭负责人介绍。
今年1月,小工徐某在造房子的工地上帮忙运瓦片。中午,主人招呼徐某和其他几名工人吃了饭,徐某喝了三两白酒。饭后,他驾驶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运瓦片途中被交警拦住,被查出酒精含量超标,涉嫌醉驾,扣留了机动车驾驶证。“我以为乡村公路上没有交警出来检查的,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了。”徐某事后供述。
事实上,侥幸心理已经成为酒驾泛滥的主要原因之一,特别是在乡村道路覆盖率较高的农村。另外,不少肇事司机对自己的酒量、驾驶技术过于自信,认为自己酒量好、路况熟,眯着眼睛都能开进屋,喝点酒不会出事,交警也不会查到自己头上来,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酒驾投机心理。其实,经科学研究证实,酒后驾车情况下人的反应时间要比平时减慢2至3倍,大大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据崇明法院刑庭介绍,酒后驾驶中还有一种现象——“隔夜醉驾”容易被人忽视。部分涉案人员中午喝了酒,休息一下午,下班回家时自以为没事,一查是醉驾。或者头天晚上喝多了,次日早晨就开车,结果一测还是醉驾。实际上,酒精在人体内代谢时间长短因人而异,畅饮后一点也大意不得。
尽管崇明法院定期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选取醉驾类案件进行巡回开庭,并进行相关展板宣传,各司法宣传部门也进行相应的普法教育,但醉驾入刑的宣传教育仍不全面、不深入,不少肇事司机对醉驾入刑的法律法规并不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