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至锡林浩特国家高速公路经棚至锡林浩特段公路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丹东至锡林浩特国家高速公路经棚至锡林浩特段公路 (以下简称 “ 本项目 ” )已由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经棚至锡林浩特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字 [2013]1208 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赤峰市经棚至锡林浩特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赤峰市境内)、丹锡高速经棚至锡林浩特公路锡盟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锡林郭勒盟境内)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补助、地方自筹及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 赤峰市经棚至锡林浩特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赤峰市境内)、丹锡高速经棚至锡林浩特公路锡盟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锡林郭勒盟境内) ,招标代理为 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 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丹东至锡林浩特国家高速公路经棚至锡林浩特段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 “ 7918” 网中丹东至锡林浩特公路中的一段,项目起点( K0+000 )位于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与已建的省际通道( S105 线)白音察干至阿荣旗段一级公路相接,终点顺接锡林浩特市杭盖路,终点桩号 K136+870.388 。路线全长 135.862 公里 。经棚至锡林浩特段公路分经棚至阿其乌拉段(赤峰段 K0+000-K64+422.56 )和丹锡高速阿其乌拉至锡林浩特段(锡盟段 K64+277.27-K136+870.388 )。
丹东至锡林浩特国家高速公路经棚至锡林浩特段公路(赤峰市境内) (即经棚至阿其乌拉段)起点位于克什克腾旗工业园区,接二广国家高速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经达尔罕、达来诺日、阿其乌拉、终点与阿其乌拉至锡林浩特段公路起点顺接。桩号为 K0+000-K64+422.56 ,路线全长 63.309km 。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 100 km/h ,主线采用 26 米 整体式路基,桥梁设计荷载标准:公路 - Ⅰ 级。
丹东至锡林浩特国家高速公路经棚至锡林浩特段公路(锡林郭勒盟境内) (即阿其乌拉至锡林浩特段)起点位于赤峰市克什克腾旗阿其乌拉,接丹锡高速经棚至阿其乌拉段(赤峰段)终点,起点桩号 K64+277.27 ,经白音锡勒牧场,终点位于锡林浩特市市区,与锡林浩特市杭盖路顺接,终点桩号 K136+870.388 。本段主线全长 72.553 公里 (含短链 39.998 米 ),设置锡林浩特和白音锡勒 2 条连接线,锡林浩特连接线长16.5 公里 (其中 K12+900-K16+500 段 3.6 公里 计入锡林浩特南互通范围),白音锡勒连接线长 4.398 公里 。本段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 100 公里 / 小时,采用 26 米 整体式路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 Ⅰ 级,桥涵及路基设计洪水频率为 1/100 ;锡林浩特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 100 公里 / 小时,采用 26 米 整体式路基;白音锡勒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 80 公里 / 小时,路基宽 12 米 ;辅道利用现有 G303 二级公路,设计速度 80 公里 / 小时,路基宽 12 米 。
2.2 服务期
本项目服务期为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且本项目成功通过水保专项验收之日止。 本工程计划交工日期: 2016 年 10 月 31 日 ,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水土保持监理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 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进行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并对水土保持设施的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提出质量评定意见,作为水土保持设施评估及验收的基础 。 本标段投标控制价上限金额为: 400,000 元。
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 本项目施工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监测,并定期提交监测分析报告;按照本项目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为本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有关水土保持方面的技术支持,协助招标人进行本项目工程竣工水土保持专项验收;项目水土保持文件咨询(包括水土保持设计文件、施工期间和项目竣工水土保持文件);协助招标人进行工程施工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意见;为水土保持评价单位提供必要的协助 。 本标段投标控制价上限金额为: 400,000 元。
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技术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的编制、技术评估报告的送审及审批 。 本标段投标控制价上限金额为: 400,000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 水土保持监理标段 的投标人具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同时 近五年内(2009 年 7 月至今)至少完成过 1 条一级及以上公路水土保持工程监理任务 。
本项目要求 水土保持监测标段 的投标人具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甲级资质证书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同时 近五年内(2009 年 7 月至今)至少完成过 1 条 一级及以上公路水土保持工程监测任务 。
本项目要求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标段 的投标人具有 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甲级资质证书 ; ② 投标人应为《关于公布 2008 年度水利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单位的通知》中涉及的单位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 。 同时 近五年内( 2009 年 7 月至今)至少完成过 1 条 一级及以上公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任务 。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已在本项目直接或间接承担监理、咨询工作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本项目 1 个 标段进行投标 。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7 月 21 日 至 2014 年 7 月 25 日 ,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 (北京时间,下同),在 锡林浩特华锡大酒店三楼会议室(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额吉淖尔路(五号岗路南)) 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由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 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 A4 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8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 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呼和浩特市宜居酒店三楼多功能厅(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与胜利街交叉十字路口东)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服务费报价表)同时递交 。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每个标段需提交人民币 伍仟 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8 月 18 日 24 时 00 分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 )、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 )、内蒙古交通网( www.nmjt.gov.cn )、赤峰市交通运输局网(www.cfjt.gov.cn )、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局网( jtj.xlgl.gov.cn )上发布。
7. 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丹东至锡林浩特国家高速公路经棚至锡林浩特段公路(赤峰市境内):
招标人监督机构: 中共赤峰市纪委派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组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
电 话: 0476-5890625
邮 编: 024000
丹东至锡林浩特国家高速公路经棚至锡林浩特段公路(锡林郭勒盟境内):
招标人监督机构: 中共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察哈尔大街 76 号
电 话: 0479-8237296
邮 编: 026000
8. 联系方式
丹东至锡林浩特国家高速公路经棚至锡林浩特段公路(赤峰市境内):
招 标 人: 赤峰市经棚至锡林浩特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罕山街
邮 编: 024000
电 话: 0476-5130470
传 真: 0476-5130470
联 系 人: 杨 先生 钟 女士
丹东至锡林浩特国家高速公路经棚至锡林浩特段公路(锡林郭勒盟境内):
招 标 人: 丹锡高速经棚至锡林浩特公路锡盟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察哈尔大街 76 号
邮 编: 026000
电 话: 0479-8253553 、 0479-8828118
传 真: 0479-8253553 、 0479-8828118
联 系 人: 申 先生、 臧 先生
招标代理: 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 8 号
邮 编: 010051
电 话: 0471-6509189
传 真: 0471-3680308
联 系 人: 梁 先生
二 O 一四年 七 月 二十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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