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利益争夺令医改协调小组“升级”?
记者日前获悉,鉴于任务艰巨,制定医改新方案的组织架构有望“升级”,医改协调小组组长可能由国务院一名副总理亲任。同时,可能新增添四名副组长,由发改委、卫生、财政、人保部四个与医改相关的关键性部门的部级官员担任。
如果真的如媒体所说,医改协调小组“升级”的话,那么,这是中央第二次对医改领导机构进行调整了。
首次调整是在2006年6月30日,由于卫生、财政、劳动与社会保障等部门在医改的利益调整和权力分配方面分歧太大,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成立由国家发改委和卫生部牵头、14部委(后增添到16部委)组成的医改协调小组,并由国家发改委和卫生部组成“双组长”格局。
令人遗憾的是,这种看似规格很高、协调能力很强的组织机构,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协调好各方的利益关系,平衡好各方的权力分配。围绕权力和利益,在协调小组的眼皮底下,各方继续展开“肉搏”,既有明争,也有暗斗,既有冠冕堂皇的争夺理由,也有摆不上桌面的争抢手段,导致新医改方案迟迟不能出台,拿出的方案也是四分五裂,象一本天书,别说老百姓,连参与起草方案的专家也看不懂。
日前刚刚拿出来公开征求意见的方案,一看便知道是各方利益争夺与权力平衡的结果。
在积极倡导以民为本、执政为民的大环境、大背景下,一部医改方案,制定的难度不是来自于方案本身,而是部门之间的利益平衡和权力分配。参与研究制定方案的部门,不是首先考虑如何方便老百姓看病,如何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如何提高我国的医疗卫生水平,而是首先展开利益争夺、权力争抢,实在让人感到心寒。
我不知道,假如在制定新的医改方案之前,首先由中纪委、监察部、中组部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小组,对中国为什么会出现“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广泛听听老百姓的意见,查查出现这种问题的原因,分清责任,按照责任大小,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是不是也会有这么多部门主动站出来承担责任、分担责任?是不是也会出现争抢责任的现象?
我想,如果真的这样做,可能只会出现一种现象,那就是你推我、我推你,谁也不会认为自己有责任,谁也不会主动承担责任。
这就是一些政府部门对待权利和责任的态度。
也正是一些政府部门在权利和责任方面大相径庭的态度,直接导致了权利往往被争抢、被瓜分,责任往往被推托、被搁置。医改组织架构两次升级调整,就是最好的例证之一。
中央一再要求,要强化政府的服务功能,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提升政府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但是,很多政府部门却始终没有摆正权力、利益和责任、义务的关系,始终只看重权力、利益,而把责任和义务推给别人,又如何能够提高政府机关的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呢?中央各部门尚且如此,又如何指导地方政府各部门正确对待权利和责任的关系呢?
有专家分析,目前,在政府机关中,出现了令人担心的部门权力化、权力利益化、利益部门化现象,这种现象在有的部门身上还相当严重、十分突出,已成为影响政府机关形象、影响党群政群关系、影响社会和谐的一颗毒瘤。如果不能通过政府改革割掉这颗毒瘤,政府的各项工作都会受到影响,政府的各项政策措施和改革方案都难以出台,即使出台也难以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
具体到医改方案上,要想让方案平稳出台并有效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就必须首先破除部门权力化、权力利益化的格局,让政府部门都心藏民心、胸惴公心。否则,别说协调小组组长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就是再高的层面,可能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出台的方案也不可能是最优方案。
- 特别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