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权
名称权,是指法人及特殊的自然人的组合体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的名称以及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并不受他人侵犯的一项人格权。要正确理解名称权,应把握以下几点:
1名称权的性质是人格权,具有人格权的一切基本属性。名称权是法人、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之所以为主体的基本权利之一,不享有名称权,民事主体不能成立。
2名称权的主体是法人和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等特殊的自然人组合。法人应包括企业法人和其他非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均是特殊的自然人组合,也包括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及其他类似的组织。
3名称权的客体具有间接的财产利益因素,这主要表现在商业名称上,老字号、老商号、名牌企业效益好,信誉高,必然带来高利润,因而使商业名称具有较高的使用价值。基于此,名称权具有可转让性这一显著特征,区别于其他人格权,也区别于姓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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