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医疗事故赔偿案例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鉴定结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对患者方来说,如何打赢麻醉医疗纠纷,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寻找医方的过失所在:1、麻醉前准备欠妥当:病人术前准备不足,如高血压未得到控制,内环境未及时纠正等等。2、麻醉选择不当:由于技术和经验不足,麻醉方法和药物选择不当。3、麻醉操作管理不当及发现问题后处理不及时:发生严重并发症后处理不及时。4、围手术期监测不严密:缺乏必备的监测条件或少数基层医院麻醉医师在病人麻醉后离开病人。5、交接不清:对危重病人交接班时不仔细。6、查对不严,错用药物:如将利多因误作高渗糖输注,或摊管内阻滞麻醉时用错药等。7、药物不良反应:如恶性高热。8、术后处理不当:如过早拔管导致病人呼吸抑制。
案例:患者为女性,20岁,经检查确诊“左侧卵巢囊肿”,在硬膜外麻醉加全麻插管下行腹腔镜卵巢囊肿切除术.术中麻醉和手术过程顺利,术毕患者清醒,生命体征平稳,即送回病房,麻醉医师未随前往。5分钟后到病房SpO2 86% ,HR 123次/分,呼吸弱。5分钟后意识丧失,心跳骤停,经抢救呼吸、心跳恢复,患者未醒,呈去皮层状态。经鉴定为一级乙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分析:该例从医方麻醉全程管理是否完善入手,发现麻醉着麻醉全程管理观念的缺失,对术后残留肌松作用致呼吸抑制的认识不足,违反了陪送患者回病房之规定,临床经验不足且过份自信,有悖于职业精神,医疗过失明显,构成医疗事故,医方无话可说。
[责任编辑:qww]
了解更多有关医疗事故常识,请点击:医疗事故首页
- 特别推荐:
网友评论
暂无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