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收回欠款及讨债注意事项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了呢。
在企业界“客户是上帝”这一句格言得到了商家的一致赞同。我们不否认客户是企业创造利润的源泉,但是,当您的企业在财务上出现了呆帐、坏帐时,您还认为“客户是上帝”吗?显然,企业在进行经营的同时,不仅要识别客户的优良,同时对不良客户引起的财务问题还要进行科学的管理和分析,最大限度地避免企业的损失。
商帐管理的英文为“Debt Collection”,译为“商帐追收”。商帐管理业务与赊销活动密切相关,从而使商帐管理成为企业必要的管理手段之一。那么,如何成功的收回企业的欠款呢?应当从债务的追讨方式与影响欠款成功追回的因素方面进行阐述。
目前,企业主要采用两种方式对债务进行追收。
一是企业内部人员催收;
二是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催收。
如果采用企业内部处理,企业人员对客户的信息最了解,能够与客户保持直接的联系,及时对欠款做出反应。但是,企业内部的人员与债务的追回与否没有直接的奖惩办法,导致机会成本上升、影响商业信誉,最终导致帐款的收回无保障。毫无疑问,法律诉讼具有强制性,对欠款的追收有很好的保障。但是法律诉讼有一定的程序,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和成本。我们的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债权人的委托后,通常先以第三方的姿态出现在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制定可行性的追收方案,在诉讼前向债务人发出律师函,并通过与债务人的沟通,向其表明拒绝偿付债务的严重后果,敦促其自觉履行债务。在必要的情况下,先行采取财产查封保全措施。对于拒不履行债务的企业,及时采取法律诉讼措施。从实践来看,我们的法律服务有良好的时间保证,对债务的追回有很好的保障。
从债务追收的成功率来讲,企业越来越倾向于寻找专业的律师事务所为其代理债务追收。
一是,专业律师充当了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润滑剂”作用。有时,企业不愿与债务人面对面的商讨,以至于造成双方的不快,导致欠款更加难以收回;
二是,专业的律师事务所一般具有资信调查的能力和强大的追收网络,前期能够对企业的欠款做科学分析,并且向企业提供可行性的债务追收方案;
三是,律师具有较高的个人素质,在面对每个欠款案件时能够灵活应用,最大限度地为客户挽回损失。
关于企业回款,法律以外的方式很多,如软磨硬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以后合作带来利益进行诱导等方法,在这些方式都无济于事的时候,就应该考虑以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利了。这时,律师首先会考虑发律师函,将案件厉害关系明确告诉对方,使债务人知道一旦启动法律程序索款对其有何种不利,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这样其实已经给对方施加了压力。这里律师函有两个用途,一是给对方造成压力,使其尽快还款,另一个就是可以证明债权人已经向债务人主张了债权,此时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诉讼时效应当重新计算,为债权人争取启动诉讼的时间。
对于一直口头答应还款,但是一直拖着欠款不还的债务人,这种人通常爱面子,但是总是找借口推托,如没有钱等种种理由。对这种类型的债务人可以和其签订一个还款协议或者欠条,上面写清楚金额及宽限的还款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由债务人签字盖章。得到这样的一种协议,对于在诉讼中保证胜诉非常有意义,特别是在债权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情况下,其意义在于:第一,此协议证明债务人已经承诺还款,因此诉讼时效重新起算,此债权还是受法律保护的;第二,协议上写清楚了还款的期限及违约责任,诉讼中作为重要证据通常都会得到法院支持。需要注意的是,在协议上不妨写一条:因债权人、债务人任何一方违约而诉至法院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主张权利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等等),这样在债务人违约,债权人请律师将债务人起诉到法院的情况下,债权人是可以要求债务人支付债权人聘请律师的费用的,对于比较大欠款的诉讼,律师费通常是一笔不小的支出,由败诉人来支付更为合算。其实在很多案件中,在法院判决之前债务人面对必将败诉的诉讼,就主动提出和解了,在原告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法院调解的成功机率也很大。
- 特别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