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要回借款
还钱时要当场索回借条。若对方将借条遗失或一时找不到,则应让对方当场写下收据。
法律咨询:我去年三月借给一个朋友一些钱,他说急用、月内还清。然后给我打个欠条。欠条只写了,他借我钱、金额、月内还清,然后署名,然后在他署名的位置盖上了他公司的公章、财务章(公司是他以他们和母亲合伙的名义注册的,注册资金300万。借条就是写在了他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的背面)。后来联系不到他了,怎么也找不到他人了。我们是在大学的时候认识的,我也没有他的其他联系方式。现在一年过去了,我从侧面了解到一些这个人借钱不还的消息。我现在找不到他,也不知道他的公司是不是注销了,还是没注销就不干了。
我怎么才能要回自己的钱呢?
律师解答:可以将他和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是两年。
相关法律知识: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责任编辑:q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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