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货人的基本义务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收货人的基本义务主要有以下一些:
1 按规定及时领取货物。
收货人接到承运人发出的提货通知后,应在规定的免费暂存期间内,办 妥货物交接验收手续,并将货物提离车站或港区、或民航机场、或民航市内货运处。收货人未按规定的时间提取货物,应向货物到站(港)支付规定的保管费。
2 如果运输合同约定由收货人支付运费的,收货人在提货时,应支付上述费用。
3 由于收货人的过错造成承运人或第三人的财产或人身损失时,收货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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