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协商征地补偿仅5000元,阳溪江乡福田村是按的什么标准?
我们在浏阳溪江乡福田村渣田和白驹交界处的砖场这里有一些土地,前几天村长拿了份文件来给我们签字,说是砖场办不下去了,有人要买我们砖场这一块土地办电子厂,一百多户家庭的集体土地,加起来可能有几百亩地的,我们不想卖,因为补偿太低了,每亩才5000块,谁会愿意卖呢(我在国土局官网上查了,按照国家标准的征地补偿标准:浏阳市溪江乡水田补偿标准为43600元/亩;旱土为43699元/亩*0.8)村干部挨家挨户的做工作,有一些土地户已经签字了。我想问的就是:1,我自己家的几亩地,如果最后我没签字同意,村干部能强卖强用吗?2,一般像这种地(我们做过农改的,本来是种上了茶树的),每亩补偿是多少呢?真的很气愤,这么低的补偿,就逼着我们卖掉自己的土地,我们真的不想卖,就算最后他们逼得大部分人签了字,我们顶到最后不签字,他们跟开发商订的卖地协议有效吗?望有心人能帮助我们这些弱势的老百姓,好人一生平安!
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根据上述规定,当地村委会无权与开发商签订卖(租)地协议,在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集体土地上建厂房系违法用地行为。
浏阳违法用地的投诉特别多,违法用地行为十分普遍,到了“法不责众”的地步。浏阳国土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职责,依法依规查处违法用地行为,狠杀违法用地的不正之风。
村民也可收集好相关证据,以书面形式向长沙市国土局投诉。
[责任编辑:q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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