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鼓楼区人民法院驳回福州香格里拉酒店对诉讼管辖权异议
备受社会关注的高先生起诉福州香格里拉酒店有限公司、和香格里拉国际饭店管理有限公司侵权纠纷案,原定5月15日开庭,但由于一个多月前,被告对案件提出管辖权异议而未能如期开庭。6月3日,人民网记者获悉,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做出裁定,驳回福州香格里拉酒店有限公司、香格里拉酒店国际饭店管理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人民网2013年3月11日、3月27日曾报道事件缘起和经过:香格里拉集团贵宾金环会钻石级会员高先生,因不满员工的“我送别你”,向福州香格里拉大酒店提出用语改善建议,与该酒店一高层发生争执并出现肢体冲突。之后遭到驱赶、公然被拒绝入住香格里拉集团旗下任何酒店,并被单方面取消贵宾金环会会员资格和此前8年入住酒店累积的7万多元消费积分。
随后,高先生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以侵权为由,起诉福州香格里拉酒店有限公司、和香格里拉国际饭店管理有限公司,要求判令二被告即日在中国大陆及香港各选一家全国性报纸公开登报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下同)72828元、精神损失315元,合计73143元。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受理该起案件,并定于5月15日开庭。
4月8日、10日,香格里拉国际饭店管理有限公司、福州香格里拉酒店有限公司,以《贵宾金环会条款与细则》规定的会员关系纠纷受香港法院管辖为由,分别向鼓楼区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5月30日,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做出民事裁定,驳回福州香格里拉酒店有限公司、香格里拉酒店国际饭店管理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针对于两被告与原告的侵权纠纷认定上,被告认为不属于侵权纠纷,应为会员卡合同纠纷。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认为,经审查,基于原告明确本案是以侵权为由提起诉讼,要求两被告对原告人格权、人身权以及财产权遭受侵害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案应为侵权责任纠纷。
裁定书还表明,“侵权责任是一种法定责任,当事人不可能预先约定,因而,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并不必然适用于与合同有关的侵权责任。”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该裁定,如不服,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州香格里拉酒店:进入庭审阶段 暂不作评论
事件呈持续的动态发展,面对高先生的频繁质疑,香格里拉酒店方却非常低调谨慎,人民网记者曾多次致电表示采访意愿,但福州香格里拉大酒店均以“进入法律程序,不便做出评论”为答复内容。
30日,就管辖权争议以及事件发展,人民网记者致电福州香格里拉酒店有限公司并提交了采访提纲。6月3日,收到福州香格里拉酒店有限公司的回复邮件称,此事现已进入庭审阶段,暂时不便作出评论。
高先生:坚决诉讼到底
对于本次裁定,高先生表示福州市鼓楼人民法院的裁定是完全正确的。
高先生表示,他作为一名普通的消费者,不再选择做沉默的大多数。“我用自己的行动,告诉所有的消费者,今天这个受到不公平对待的‘我’也可以是明天的‘你’。”高先生认为,“他也可以是我”正是普遍人权理念的伦理前提,普遍人权保护的不仅仅是“我”的自由和权利,而是作为“我”、“你”和“他”的每一个人的自由和权利,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以人为本的法治理念才更具有现实意义,体现法律终极的人文关怀。
高先生代理律师福建乐丰律师事务所林建章律师认为,由于案涉侵权行为地及被告福州香格里拉酒店住所地均在福州市鼓楼区,法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做出本次裁定,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本身就具有管辖权。
据悉,目前国内已有数位知名律师加入本案维权律师团,高先生表示将坚决诉讼到底,并委托律师团成员李筱妍进一步发表如下意见:
1、香格里拉无任何正当理由却提出管辖权异议,其行为实为滥用诉权,目的是拖延时间,延长诉讼程序,增加原告诉累,以形成对自己有利的诉讼状态。香格里拉的做法严重浪费司法资源,已偏离管辖权异议制度追求程序正义的立法价值,应予以强烈谴责。
2、香格里拉在原告受到言语侮辱、遭酒店员工攻击、被强制退房、无正当理由被终止会员资格及取消全部积分等一系列与香格里拉所承诺的服务品质完全背离的霸王行径后,仍没有采取积极、正面的回应,而在原告试图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时,又企图利用法律制度设计上的漏洞继续损害原告的诉讼权益。作为一家全球知名的大型连锁酒店企业,香格里拉的做法不仅严重侵害了原告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也一手摧垮了其苦心打造多年的品牌形象和品牌文化,向公众传达了其对待顾客所抱有的不诚信、不负责的商业道德。
本网将对此事件予以进一步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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