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知名商品包装及装潢的保护规定介绍
我国目前只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了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和装潢的保护,对“知名”和“特有”虽然在司法解释中都有进一步规定,但是阐释得都比较模糊,使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检查时确定侵权行为时要困难一些,因为一般商品的包装和装潢不受保护,要想确认侵权,必须先确定被仿冒商品是知名商品,并且该包装和装潢是特有的而不是通用的等等。当然,知名商品所有人可以将符合外观设计专利条件的包装和装潢申请专利进行保护,但是只能保护十年时间。
国外的商标法中往往含有关于立体商标的注册制度,使得知名商品的所有人可以将其特有包装和装潢进行注册来主动保护和事前保护。我国现在只接受平面商标的注册,虽然包装和装潢上的有些文字和图形可以注册为商标,但就整体包装和装潢来说,知名商品所有人却无能为力。立法机关进行《商标法》再次修订时,应当考虑到通过立体商标保护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和装潢。(2001)
[责任编辑:zs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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