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被驳回 四被告欲再上诉
里水某小区业主维权成被告一案1月20日首次开庭,被告对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次日,里水法庭发出民事裁定书,驳回被告请求,认为里水法庭作为侵权行为地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四名被告昨日表示,将继续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希望)到被告之一的李先生户籍所在地应诉,(这样)更有希望得到公正判决”。
里水法庭:对案件有管辖权
1月20日,案件在里水法庭首次开庭,被告提出管辖权争议,30多名业主旁听庭审。1月21日,里水法庭表示,此案属于财产损失纠纷赔偿,属侵权纠纷。根据法律规定,由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里水法庭作为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被告:老家法院或更公正
对于以上裁定,被告之一的李先生称,已和其他三名被告协调,会继续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他认为,四名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均不在南海区。根据法律规定,案件应在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我们从老家来广东打工,本来就处于弱势,回老家法院审理,更有希望得到公正判决。”
对于李先生的说法,另外两名被告表示赞同,并认为开发商要求赔偿的8万多元损失,应该有更详细的损失清单作为证据。
原告律师:被告在拖时间
原告律师、广东信孚律师事务所张晓佳表示认可,本案属于简单的财产纠纷,应在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审理,业主们一再以此为由上诉有拖延时间的嫌疑。
针对被告“在户籍所在地更能得到公正判决”的说法,张晓佳称应相信里水法院能做出公正判决。至于被告提出的证据问题,他称已向法院提交了视频等相关证据。
候鸟有话说
被告在天涯描述维权成被告经过的帖子,持续得到网民关注。截 至 昨 日 ,帖 子 点 击 率 已 达45000,1600多网友回帖。其中,多数网友支持业主维权。金沙洲候鸟们同样对此案给予了关注。本报对于案件的持续报道,都被金沙洲各大业主论坛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