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登记管辖下放的问题
分局可根据本局的实际情况决定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管辖。
分局将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管辖下放至工商所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1)分局制定了对工商所登记注册工作的考核制度;
(2)工商所应至少有具备审查员、核准人资格的人员各一名;
(3)工商所具有个体工商户名称查询、上报市局复核名称、打印《营业执照》等符合“金网”要求的数据采集录入相关设备;
(4)工商所具备符合登记注册“窗口”要求的对外服务接待设施。
[责任编辑:zs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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