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的风险防范办法
一、公司章程的制定要与公司治理有机的结合
1、在公司组织机构的选择上,公司法将许多关于公司治理的事项都赋予公司章程进行自治,如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确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等。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于自身的公司治理结构。
2、在公司组织结构的职权、职责和义务界定上,公司法允许公司根据自身特点,在公司章程中对组织机构的职权和职责进行详细的规定。如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职权的规定中都允许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的职权。
3、在公司组织机构的运转上,公司法给予了章程更大的自主性和自治空间。如规定股东会议的表决权可由公司章程另行规定,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另有规定的外,都可以由公司章程规定。
二、注意不要滥用公司章程的自治原则
尽管公司法加强了公司章程的自治程度,但是无论是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都不得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知识拓展:
公司章程中应强化和完善记载的几个事项
1、股东权利的细化与完备。除应明确记载公司法规定的股东的各项法定权利外,还应记载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确定的股东的各项权利,并细化各种权利内容及实现的方式程序防止公司侵犯股东权利的同时,为避免某些股东滥用股东权利而对公司不利,还应对一些股东权利的行使设定条件。
2、董事责任和免责。
3、董事职务的解除与董事的辞职。章程应明确董事职务的解除情形和程序。还应当规定,董事在任期内可以辞职,但因董事无正当理由辞职而于公司不利时的责任。
[责任编辑:zs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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