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劳动就业管理处:用好权 执好法 服好务
慈溪市隐性就业的调查与分析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及时转移和理顺劳动关系,实现隐性就业显性化,是当前促进再就业工程的重要手段和保障。
据初步调查,19年1—10月浙江省慈溪市共接受城镇失业人员登记4492名,安置输送3693名,结余城镇失业人员1820名,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2%。
从以上数据看,我市再就业工作还是不错的,但为什么成效并不明显呢?究其原因,主要一点就是下岗失业职工隐性就业现象比较严重。19年我们下发调查表2000余份,统计看,全市共有363名失业职工隐性就业。但这只有现象的一部分,且还在发生,它给再就业工作造成严重影响。
一、引发“三不误”怪现象
1.继续向政府领取失业救济金、基金生活费不误。2.在新的用人单位获得正常的劳动报酬不误。3.仍然享受政府专门针对下岗失业职工制定的有关优惠政府不误。由于“三不误”现象的存在,给隐性就业者带来了不合理的利益,19年我市失业救济金发放出现800万元左右的赤字,将给政府带来一定的资金压力。
二、劳动争议纠纷呈上升趋势
三、私招乱雇现象严重
四、严重阻碍再就业工程的进一步发展
由于隐性就业现象严重,下岗失业职工统计数据居高不下,使分流安置的下岗失业职工得不到及时反映和体现,使再就业工作给人们一种“停滞不前”的假象,影响了再就业工程的进一步开展和实施。
从目前慈溪市的再就业形势分析,产生隐性就业,劳动关系不及时转移现象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保险覆盖面狭窄,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
目前,虽然我市的社会保险制度已经覆盖了全市所有全民、市属集体企业及其改组嫁接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三资企业,但现有社会保险覆盖面还远远不能适应改革的需要,社会保障机制还不够健全。一些乡镇个体企业只有少数效益好的单位给职工参加人身保险或配有少量常用药品急用外,基本上没有养老、医疗、住房等方面的福利待遇规定,这就使进入乡镇个私企业就业的下岗失业职工产生了后顾之忧,迟迟不愿与原来的国有城镇集体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也不愿与乡镇个私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给劳动关系理顺带来困难。
二、用工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缺乏必要的约束机制
虽然现在已经实行了全员劳动合同制度,但人们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的观念仍然比较淡薄,雇佣双方传统上的雇佣观念根深蒂固。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用人单位只是一味地追求用工自主权,对劳动合同不屑一顾,只要有利可图,无论何种情况的劳动者都行,养成了随意、松散的用工习惯。二是以工资报酬为导向,哪家收入高就跑到哪家,经营者亦无可非议,造成下岗失业职工流动“打工”的隐性就业局面。
三、陈旧的择业和用工观念还未彻底转变
1.有些下岗失业职工缺乏市场竞争就业的意识,等靠要和吃“大锅饭”思想严重,认为只有进国有企业,端“铁饭碗”才算就业。因此下岗后不愿与原来的国家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即使去了非国有企业或自谋职业,也不愿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担心再次下岗后,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用人单位视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为“捆手脚”的麻烦事,旧的用工观念还未根本转变,喜欢随心所欲。在劳动合同制实行过程中,一些企业往往处在被动应付状态,表现出不是“我要实行”,而是“要我实行”的姿态。
四、劳动监督、监察执法力度亟待加强,覆盖范围有待扩大
劳动制度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用人制度,但市场经济缺乏一定的自觉性,需要劳动监督监察机构通过政策和法规去调整和完善。目前应进一步健全劳动监督机构,完善监督制度,扩大监察覆盖范围,建立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强劲的劳动监察专业队伍,加强监察执法力度。时代呼唤“劳动110”,需要“劳动110”,这是社会、劳动者对劳动监督机构的期望。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的再就业工程,下阶段我们很有必要及时理顺劳动关系,使隐性就业显性化。为此,必须采取以下措施和对策:
1.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健全社会保障机制。
2.尽快缩小国有城镇集体企业与乡镇个私企业用工待遇上的差别。
3.规范劳动用工管理行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4.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拓宽就业渠道,形成统一有序的市场就业机制。
5.采用多种宣传教育手段,转变陈旧的用工和择业观念。
一是通过宣传现行再就业的有关方针政策,介绍再就业先进典型,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改变下岗失业职工陈旧的择业观念,树立通过市场竞争就业的正确择业意识。
二是乡镇个私企业要及时与国家有关保险、福利政策相衔接,缩短与国有城镇集体企业的差距,树立依法用工观念,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加快理顺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以切实保障双方各自的合法权益。
6.加强劳动监察、监督力度,发挥劳动监督机制作用。
(2)各区、县劳动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社区保安队的劳动监督作用。督促在社区中就业的外来人员办理《就业证》,及时掌握外来人员就业的基本情况。
7.建立统计制度
加强外来人员就业管理,做好台帐,建立外来人员就业管理统计制度。各区、县劳动部门应组织好社区保安队的力量,做好"一户一卡,一路一册"登记工作,重点做好对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工情况的信息采集与登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