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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日本算计的袁世凯:“二十一条”是奇耻大辱

2015-09-21   来源:人民网   作者:张鸣   参与人数:355人   评论:
        


   1914年对于中国的袁世凯政府来说,本来应该是个好年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欧洲列强忙于战事,生产停顿,军需增加,给了中国的民族资本大发展的机 会。自清末新政以来的制度动力,终于在此时使上了力气,促进了资本的发展,导致国家经济状况趋于好转。在政治上,袁世凯扫平国民党之后,经过1年多的整 顿,虽然在政敌来看,政治独裁色彩加浓了很多,国会停摆,民主失踪,袁世凯的权力,几近于皇帝。但是政局却稳定下来,从新政延续下来的现代化变革,正在稳 步进行,司法和文官制度改革,逐渐走向正规,至少规章已经定出来了。整个局面,用很多政界人士的话来说,就是“国是初定”。唯一的阴影,就是日本趁火打 劫,占了青岛和胶济铁路。

   刚刚进入1915年,这个阴影迅速扩大,变成满天的黑云,回国述职归来的日本公使日置益,径直见了袁世凯,提出了二十一条。严格地说,就是要跟中国新签 一个中日关系的条约。这条约共有五号,二十一款,因此人称二十一条。其内容,概括起来,大体上就是:一,要中国承认日本抢占的青岛和山东的权益。二,要中 国承认日本在南满和东蒙具有特权,日本人可以自由移民这些地区,中国政府在此地区如有任何涉外举措,必须事先跟日本商议;上述地区需聘日本顾问。三,汉冶 萍公司中日合办,但由日本支配。四,中国的所有沿海港湾岛屿,不许让与和租借他国 [ 意思是除日本以外 ] 。最厉害的是最后一款,即所谓第五号,要中国中央政府聘用日本顾问,地方警察聘用日本人,中日合办。中国军队要采买日本军械,由中日合办军工厂,采买日本 原料。中国将长江流域几条铁路干线的筑路权,许给日本。承认日本在福建的特权,任何涉外举措,要跟日本商议,等等。

   二十一条,在中国历史上,被称为“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从条文上看,的确名副其实。别的不讲,单就条款提出的口气,就好像中国已经成为日本的殖民地一 样,用袁世凯的话说,就是“简直似以朝鲜视我”。2要这个,要那个,都直截了当命令式的,似乎根本没有商量的余地,也没有跟你商量的意思。

   最先看到二十一条的中国人,是袁世凯。这样一个要将中国一口吞下的最后通牒式的要求,在日本方面,仅仅把他们的公使召回国内,然后由返任的公使日置益晋 见中国国家元首,直接把文件递给袁世凯,连个特使都不屑于派。这种违反外交常规之举,跟二十一条的条文口吻一样,体现了当时的日本对中国的极度轻蔑和蛮横 霸道。拿到文件,一夜没有睡觉的袁世凯,翻来覆去地看了又看,逐条批阅。兹事体大,第二天一早,找来当时的外交总长孙宝琦、次长曹汝霖和总统府秘书长梁士 诒等人,一起商议。一夜未眠的袁世凯,看来一点都不糊涂,他明白,这二十一条,是日本人想借欧洲列强忙于战事,无暇东顾之机,一口吞掉中国。显然,面对这 样赤裸裸的威胁,袁世凯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应对,只是安排外务部跟日本周旋,并且特意交代,第五号万万不能答应,最好连谈都不要谈。

   这个“以朝鲜视我”的第五号,按曹汝霖回忆,当时日本方面就明确告知属于“希望条款”,意思是不一定非要坚持的。但据王芸生的研究,其实日本公使日置益 在提出之际,并没有言明第五号的性质,整个的交涉过程中,“始终逼迫中国承认”。曹汝霖亲自拟定的二十一条交涉对策“说帖”上,仅仅提到第五号在文字形式 上,与其他各条有异,并未指明这是所谓“希望条款”。直到当年的2月9日,在曹汝霖给驻日公使陆宗舆的电报里,才说到据俄国公使的密告,日本政府告知俄 国,第五号实系“劝告性质”。可见,在交涉的当时,日本实际上是希望强逼中国政府将二十一条全部接受的,只是为了留有退路,才预留了字体形式上的一点不 同。

   看当时谈判的记录,整个二十一条的中日谈判过程,就中国方面而言,感觉所有的策略,就是一个字,“拖”,以拖待变。在每一个细节上,中国首席代表陆徵祥 都和颜悦色地跟日本人纠缠,尽量把话题扯远,让问题复杂化。据顾维钧回忆,为了更好地贯彻“拖”字方针,陆徵祥还想出了若干“小招”。比如减少会谈次数, 日本人要求每周谈五次,陆说只能谈一次,因为他的事务繁忙,还要处理跟其他国家的外交事务,还要参加内阁会议,等等,最后实在抗不住日本方面的压力,每周 谈三次。但每次会谈,陆徵祥都会想方设法缩短实际的会谈时间,两个小时的会谈,例由东道主先说话,每次开场白之后,陆徵祥都让仆人献茶,于是进入茶歇阶 段,上茶,上点心。他自己带头慢吞吞地一口一口呷,一杯茶半晌也下不去,日本人生气,他赔笑脸,慢呷如故。总之是能拖就拖,拖一分钟是一分钟。

   中国人的另一个招数,就是用神不知鬼不觉的方式,把消息传布出去,让英美知道,借英美的力量,抵制日本人的“独吞”,这属于传统的“以夷制夷”老法子。 这种法子,由于在清末用得太多,事先日本人就有所预防,在交涉伊始,就“非常认真”地要求中国政府方面,对有关二十一条的谈判严格保密,威胁一旦消息走 漏,后果将非常严重。为了防止消息走漏,日本代表甚至非常强硬地坚持中国方面只能由外交总长和次长出席,顶多带一个秘书,因为当时的外交总长为孙宝琦,次 长为曹汝霖,一个是前清官僚,一个是留日学生,向有亲日之名。顾维钧认为,这意味着把中国方面有英美背景的人员排除在外,无法参加谈判。然而,袁世凯也不 是省油的灯,在交涉开始之前,就把外务总长换成了欧美背景的陆徵祥,而陆徵祥在每次会谈之后,都会在外务部召开小型会议,时任外务部参事的顾维钧,因此得 以随时了解谈判的动向。

   顾维钧这位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高材生,跟当时的美国驻华公使芮恩施有着密切的交往。据他自己说,在征得总统和总长同意的情况下,每次在外务部开完会之 后,当晚,最迟第二天,他就会把情况通报给芮恩施和英国公使朱尔典。芮恩施的回忆也证实了这一点,他的话表明,美国人在了解谈判进程方面具有主动性:“当 我对正在发生的事情有所风闻后,便立刻提醒中国人:由于正在讨论的问题密切影响到美国在华的权利,我必须了解全部情况,以便我的政府按照有关中国独立的条 约和协议,采取必要的步骤来维护它的利益。中国人当然是满口答应照我的要求办的。我同中国内阁成员和外交部官员的交往并不限于正式的会见和宴会。我们曾多 次相互拜访,免掉了种种官场客套,谈至深夜。”

   保不住密的中国人,这一次把自己的“毛病”当成了武器,发挥到了极致。尽管日本人再三施加压力,严重警告中国人不许对外走漏消息,但是消息还是在第一时 间传遍了世界。据中国驻英公使施肇基的电报,日本人1915年1月18日提出二十一条,最迟到2月13日,英国《泰晤士报》有关二十一条的社论就已经出 笼。但是,《泰晤士报》的社论,显然让希冀英国人“主持公道”的中国人失望了,居然半个屁股坐在日本人一边,认为日本提出的条件,“既非苛刻,亦非不公 允,且并未侵及中国领土之完全、机会均等,及开放门户各主义”,而且“深信日本之志愿与英国相同,无非欲借此时机以求明定中日间之地位及巩固远东之平和而 已”。只是在社论的末尾,半吞半吐地提道,日本所开列的条件,有数款“不免欲将中国归日本保护,此与英国在中国主张门户开放之政策不符”。显然,英国由于 正在陷于欧战,而且跟日本有英日同盟的关系,所以,不大可能出来主持公道。2月18日,才有署名文章提出,认为日本的要求,与英日同盟相背,要求将二十一 条全文从速公布。日本人当然知道中国人不会真的会为他们保密,在第二次会谈时,他们就发现北京的《顺天时报》和上海的外国报纸,已经听到了风声,而且日本 代表还为此质问中国代表。只是,中国方面一推六二五,日本人也没辙。

   其实,在北京的英国公使朱尔典,跟美国公使芮恩施一样,从中日交涉的第一天开始,就知晓二十一条的基本内容。美国公使芮恩施后来回忆说, 虽然1月22日他才知道二十一条的全部内容,但不代表他此前一无所知。不过,虽然他们并不喜欢日本人这种背后下手的偷偷摸摸的行为,但却显然不打算有所作 为。相对而言,英国人的绥靖意图更明显些,正在忙于欧洲战事的英国人,此时显然需要日本这个远东的盟友,不打算为了中国,或者在为中国的枝节利益,得罪日 本。只要日本不能独占中国,英国人一切都好商量。英国人在整个交涉过程中,所做的,只是请驻日大使见了一次日本外相,装模作样地“劝说”了一下而已,唯一 像样一点的表示,就是在日本最后摊牌的前夕,英国人告知日本方面,“如斥诸强压手段时,应先咨询英国之意见”。相对来说,美国人的态度要积极一点,义愤一 点,但也远没有到为了中国跟日本翻脸的程度。美国公使芮恩施对中国人很有好感,而且在驻华公使中,也属于少见的有正义感的人,不过,他的义愤,也只是义愤 而已,除了迭次电告美国总统,中日两边劝说,“亦无善策”。最后,美国政府给中日双方一个照会,说是中日两国的交涉和今后签订的条约,如有损害美国在华利 益、门户开放政策以及中国领土和统治权完整者,“美国政府决不承认”。

[责任编辑: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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