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企生产条件即将诞生统一标准
1月19日,《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标准审查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原则上审议通过了该标准,随后,将根据审查会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履行报批手续,并作为船舶行业标准由国防科工委正式颁布。
据该标准主编李传明研究员介绍,该标准的适用范围是中国境内的全部船舶生产企业在编制过程中既考虑了国内大型造船企业在生产和管理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同时也兼顾了国内大多数中小型船舶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
"本标准是对民用船舶生产企业进行考核评价的标准和依据,是对船舶生产企业进行许可证管理的评价标准,它的制定,将有利于在分级分类的条件下对船舶生产企业实行行业监管。"李传明指出,该标准主要适用于对从事钢质、铝质、纤维增强塑料和木质船舶生产企业的评价,包括了制造交通运输船舶和渔业船舶的企业,从事其他材质船舶生产的企业可参照采用。
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会长张广钦说,由国家四部委联合开展的全国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活动给标准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实践平台。该标准也是正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支撑标准。为实施船舶生产准入制度,进一步规范船舶生产市场秩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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