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效力有哪些特征
核心内容:证据效力是指在法律上具有证据的证明力,即能够直接证明公证所确认的法律行为是真实合法的事实。证据效力有法定性、优先性、普遍性及相对性特征。下面法务之家小编将为您介绍证据效力的特征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证据效力具有以下的特征:
⑴法定性
既这种证据力具有法定性,它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除了公证法之处我国的民诉法也有相应的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所以公证的证据效力是法定的,排除了法官的自由心证。
⑵优先性
公证证明一旦作为认定事实证据,就排除了其他证据的地位,也就是公证的证明力要强于其他证据。例如:我国的继承法中明确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⑶普遍性
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空间范围内,公证的证据效力不仅体现国内,也及于国外,在大家都知道公证书是唯一在国际上通用的证明;在诉讼领域可以使用,在行政、仲裁、民商事活动等广泛的非诉领域同样可以使用。地理在时间领域,我们说公证书的证据效力不会因为时间的流失百改变,他的效力是永久存在的。
⑷相对性
公证的证据力虽然高于其他证据,但他的效力不是绝对的,如果有相反证据何苦以推翻公证证据的,那他的证据效力就不复存在了。
[责任编辑: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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