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提供虚假材料注册登记被罚
近日,盘县工商局根据举报立案查处了一起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工商注册登记案。
2012年2月16日,盘县工商局消保股接到举报称:“荀某于2010年12月到工商局办理盘县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手续时,所提供的一切变更证明材料都是伪造的,要求查处”。接举报后,该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该公司于2003年1月10日在工商局注册登记设立,2009年12月原法人刘某将公司股权作价伍佰壹拾陆万元转给荀某,荀某之后分了两股给陈某和韩某,三人各持公司股份33.33%。2010年12月8日荀某到盘县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时把韩某的股份比例划为30%,自己的股份划为70%,陈某的股份则没有了。执法人员通过收集相关证据,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笔迹比对,证实荀某向登记机关提供变动登记时提交的公司章程、申请书、股东会议纪要等材料,都未经另外两个股东同意,材料上韩某的签名也是代签的。县工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之规定,对当事人处以5万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责任编辑: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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