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
关于2010年第十八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许平等11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苏成江等29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宗晶等3人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6),张智斌等739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祝艳芳等495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张铁寅等39人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7),李瑞民等213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张长银等4人不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8),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0年9月1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3587)。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1.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11人)
2.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29人)
3.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739人)
4.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495人)
5.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213人)
6.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3人)
7.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39人)
8.不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4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
[责任编辑:q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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