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助学贷款纠纷增三倍
近年来,杨浦区法院受理的助学贷款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2008年受理201件,2009年受理828件,增长了三倍多。该院在工作机制、工作手段上创新,引导欠贷学生认识问题、积极配合,促使助学贷款纠纷绝大多数以调解、撤诉结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由于诚信意识欠缺或是就业不理想、经济困难等原因,一些申请助学贷款的大学生在毕业后没有按时归还贷款,结果引发诉讼。“找不着人”,是助学贷款案件的一大特点。涉讼大学生大多已经离校,或者远赴外地,法院的诉讼文书往往难以送达。有的学生身处外地,虽然收到了法律文书,但不愿费时费力来沪应诉,因此常常导致案件无法如期审理。
为此,杨浦区法院民五庭专门成立了“助学贷款案件专项合议庭”,统一审理这类案件。法院向涉讼学生寄送《法官告知书》,详细阐释欠款不还的法律后果。《法官告知书》在措辞上也十分精心,和蔼、平等地与毕业生沟通,更易令他们接受。
法院还提供多种解决纠纷的方案供毕业生选择,比如针对一些就业困难、的确难以偿还贷款的毕业生,可延长还款期限或在提供有效担保的情况下,由法院说服银行撤诉,为毕业生争取更长的筹款时间。
法院还向教育部门、银行方面提出司法建议,建议校方主动提供毕业生就业的第一就业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建议将目前规定的“毕业一两年后开始还贷,六年内还清”修改至“八年内还清”等。
据杨浦区法院院长顾伟强介绍,这些举措取得了较好效果,许多欠款大学毕业生在收到《告知书》后,主动与承办法官或银行联系,一些家长还积极督促在外地工作的子女与法院联系,最后案件一般以调解成功、银行撤诉的方式结案。2008年杨浦区法院审结的201件案件中,调解撤诉率97.5%,去年这个比例更是高达98.07%。
[责任编辑:q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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